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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代孕”明码标价挑战社会道德底线

时间:2006/5/6|

阅读量:2396|

来源:朱运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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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俗话说就是“借腹生子”,把代孕者的卵子与购买方的精子结合成受精卵,在代孕者的子宫完成整个孕育过程并顺利生产。这样一个在医学上尚存在争议的过程,被一些人钻了法律的空子,从而变成了一个牟利手段。

这就极易引发一连串的道德、社会和法律问题。“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有了孕育的过程,为人父母者才和孩子建立起骨肉之亲的感情和联系。而在代孕网站的介入下,这个过程变成了一种“生产工艺”,代孕者的子宫和身体成了一种工具和商品,这对求孕和代孕双方来说,都是一种对母性的践踏,还会带来亲情、探视、抚养、继承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和民意纠纷。

“代孕”还会造成新的社会不公。从报道中看,不少有钱人要求代孕,她们“怕痛”、“怕影响身材”,于是通过金钱关系,在男权和医学双重的父权体制下,对弱势(主要是经济上)妇女进行剥削,把自己的“新生活”观念建立在代孕者的痛苦上。

“爱心代孕”网站的存在以及有人愿代孕养家现象的出现,说明代孕在一定程度上是有需求的。没有生育能力确实让人同情,正因为此,医疗机构可以通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帮助这些确实需要帮助的人。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买卖卵子,赠卵只限于试管婴儿治疗中的剩余卵子。而代孕就是买卖卵子。

代孕网站以一句“整个代孕完全结束后(交付孩子后),三方如还有什么瓜葛,一概与我们无关”,摆脱了因自己的介入,所可能导致的这些道德和法律问题,但我们的社会和有关方面还得承担起制约和监督的责任,通过立法对其行为进行界定裁量,阻止“代孕”现象的存在和蔓延。
丁寅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