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卜平先生
四川发生的“二奶告大奶财产纠纷案”,男人死后留下遗嘱,将他的全部财产连同抚恤金一起赠送给与他同居数年并有一个4岁孩子的女子,并表示自己的骨灰由该女子负责安葬。该女子凭遗嘱向法院起诉,要求死者的妻子将财产交还给她。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开庭时听众多达1500多人,原告遭到群众的围攻谩骂,以至于在后面的3次开庭中被迫缺席。法院经过审理,最后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诉讼费用2700元由原告负担。判决宣告后,听众席上一片掌声。
通过这个案例,法律到底是已事实为依据,还是以道德为准绳,可以看到我们执行国家法律的随意性。不管是遵照法律宣判的法院,还是旁听的群众,将道德问题参杂入法律中是不公平的,也是不道德的,起码是漠视了原告人的权利。不论一个女人是否二奶,她做为人的权利都是与生俱来的,包括人身安全不受侵害,住宅不受侵犯等权利,《妇女儿童保障法》同样也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法律为重还是道德为先,这很值得人们去认真思考。
由于我们长久形成的道德观念,往往一谈到二奶都是与贪图荣华富贵好逸恶劳,第三者插足别人家庭,破坏他人家庭幸福联系到一起,认为二奶根本就不值得同情,也不是弱势群体,所存在的问题都是自找的。我不否认这样的事实存在,但同时我们也要相信许多女人之所以沦为二奶,原因也是很多的,有的是真情所致不能自拔,有的是迫不得已无奈选择,一概而论把二奶归类到坏女人堆里确实有失偏颇。应该相信,二奶也有真感情,只不过这种感情得不到社会的认可罢了。湖北朱女士的情人身患绝症,家人因为他的出轨不愿意照顾他,但朱女士一直在医院陪护情人,直到他离开世界。后来情人临死前立遗嘱把房子赠予朱女士,而朱女士却把遗嘱撕掉了,这份情感又有谁説不感天动地。
因此我们要以宽容之心对待二奶问题,不要存有先入为主之念,就事论事,尊重二奶公民的人身权,不能因为社会道德因素忽视二奶作为公民的法律权利,只要是合法的权益,就应该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