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离婚技巧
离婚技巧
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
婚姻调查
婚姻调查
同居纠纷
同居纠纷
再婚家庭
再婚家庭
婚姻文书
婚姻文书
家庭权利
家庭权利
调解快讯
调解快讯
离婚成本
离婚成本
离婚调解
离婚调解
心理咨询
心理咨询
港澳台婚
港澳台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
继承赠予
继承赠予
调解团队
调解团队
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
移民律师
移民律师
媒体关注
媒体关注
文学长廊
文学长廊
分手调解
分手调解
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

[转帖]▄◣“包二奶”“包二爷”其实应该合法化!

时间:2006/11/26|

阅读量:2732|

来源:朱运德律师

文本标签:
 
  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其实我已经作好了淹没在女性版友板砖和口水海洋中的心理准备,但攻击我之前,首先请大家放眼看看这个世界,近年来,重婚、姘居、通奸、包二奶 、包暗娼、婚外情等现象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另一方面社会上对于包二奶等现象已趋于普遍化的认同,报纸、电视、电影等媒体的大势渲染,导致社会道德失范现象严重,根本无法通过舆论谴责、良心发现等道德机制有效制止包二奶等现象。最重要的是现行的法律也根本无法惩处包二奶行为反而出现越堵越泛滥之势,法律惩戒作用显得苍白无力、于事无补,脆弱的不堪一击,不能不说是一种社会的悲哀。既然现实已经无法回避,与其在暗地里滋生蔓延,避免引发社会稳定、腐败、性犯罪、乱伦等现象的连锁反应,是否我们应该考虑换一种思维来处理这种现象也许会有更好的结果。既然不能消灭包二奶,我们是否可以让它合法化?

就像黑格尔的名言一样,“存在就是合理的”,任何存在的东西都必然有其背后的理由和根据。人是存在于社会的人,如果你没有能力来改变这个社会,那么你只能去适应这个社会。
 
(一)从法律角度看
   1)惩治包二奶行为相关的法律条款主要有以下四条
《中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中国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重婚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首先让我们分析一下包二奶者如何规避法律:
    何谓重婚?构成重婚罪要求被告必须分别和两个不同对象有两张结婚证,或是不仅婚外同居还要傻乎乎地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最起码要有邻居指证婚外公开同居者为公开夫妻。
    如果某人包二奶,第一不登记,第二即使同居但不以夫妻名义相称,第三邻居不作证。我不知道如何来认定重婚?另外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重婚案件采用不告不受理的原则,需要受害人自己向法院自诉,并提供证据,然后公安机关才能依法侦查,检察院依法才能提起公诉。像包二奶这样具有跨地域和隐蔽的特点的案件,受害人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即使拍摄到了重婚人的住所和共同生育的子女的照片哪怕捉奸在床,证据是否合法,是否采用还是个很大的难题。现在已经出现比较上档次的二奶在香港、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生育小孩的趋势,小孩出生即取得当地户籍,逼的香港特区政府大幅调高中国大陆孕妇在香港公立医院分娩收费,但区区港币两万元对于包二奶的人简直就是九牛一毛而已。甚至最夸张的是,已经有人为了包二奶加入了沙特阿拉伯国籍,这时候就不是中国法律能够制裁的了了。至于因为重婚而导致的损害赔偿的财产问题更加不值得一提了,你连重婚罪都认定不了,谈何赔偿?
    这时候有人会说:“中国的法律是好的,坏的是这些居心险恶的包二奶者,违反法律还企图通过钻法律空子逃避惩罚,所以应该加大惩罚力度、扩大惩罚范围”,此言差矣,中国有句俗语:“人之初,性本善”。其实人本善良,人没有天生喜欢违反法律的,但如果人生活的基本生理需求得不到满足,而制度又不能以人为本,久而久之,压抑在心中的欲望就会爆发,从而敢践踏任何法律,所以说,无论法律多么健全,无论法律多么的严厉,总是有人能钻到法律的空子,做出违法事实。就像很多因为极度饥饿贫穷从而抢劫钱财以维持生存的犯罪份子一样,即使法律再严厉,他还是会违法,毕竟对一个人来讲,生命比任何事情都重要,那么对于此类犯罪最有效的办法就不是靠打击,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所以说制度才是最重要的,只有制度以人为本,满足了人生存的基本要求,才能减少犯罪。
(二)从道德角度看
    前几天看新闻,一位骑车的女子在市中心被机动车撞倒,前后近十分钟内,将近上百辆车,上百个行人经过,没有一个人伸出援助之手,也没有一个人打电话报警,直到十分钟后,一位晨练的大妈打了110,才挽救了这位女子的生命。虽然不能以点带面,但这至少代表了现阶段中国一部分人的道德状态,客观地讲,如果在马路上遇上被人追捕的小偷,我一定会及时躲在一边,小偷又没有偷我的钱,与我何干?
    在中国广东,对于“包二奶”,有几句顺口溜:“包了二奶扔二奶,二奶哀告无人问;别人闲事不好管(邻居);两相情愿不好管(居委);非婚非嫁不好管(妇联);不碍治安不好管(公安);不算犯法不好管(法官),二奶心酸泪涟涟。”从一个侧面来看这个社会对包二奶的态度是何等的暧昧,大家似乎处在宽容、冷漠、茫然之间,二奶的辛酸也只有她自己知道。
    那么从包二奶者来看呢,一个连法律都敢触犯的人,如果你能用道德来约束的了他,那么还真是天方夜谭!
其实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崇尚道德的礼仪国家,从旧社会的“孔孟之道,三从四德”,到新社会的“五讲四美三热爱”,道德被放到了崇高无上的地位。但为什么现在出现了社会道德的集体沦丧,受害人二奶的凄凉无助,而包二奶者却逍遥法外,丝毫没有受到良心谴责呢?邓小平说:“人的道德或觉悟是不可靠的,可靠的是制度。 好的制度可以不让坏人做坏事,而坏的制度下,就是好人也会做坏事。”所以说现今社会出现的种种现象很大的因素是由制度造成的,一夫一妻制这种极不合理,违背人性的婚姻制度是造成了现今这种“逼良为娼”的可悲局面的本质原因。

(三)从历史角度看
    首先从中国看,大家都知道在中国近五千年的文明史中,婚姻从母系社会的一女多男,到后来父系社会的一男多女;从原始混沌状态的乱伦婚姻(女娲和伏羲),到野蛮部落间的抢婚,再到封建社会的买卖婚姻,最后到今天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自由婚姻,总体来讲,除了存在时间很短的母系社会和现在执行的基督教文明的产物一夫一妻制以外,几乎大部分都是实行的一夫多妻制,不仅保证了社会的稳定也带来了民族的巨大进步,直至清朝以前始终都保持着世界领先的地位。也更不会产生例如性犯罪、爱滋病、腐败、破坏社会伦理道德、私生子、离婚率上升等这些现今影响社会稳定的棘手问题。
    反过来让我们看看西方舶来品——基督教文明的产物一夫一妻制。公元1545年至1563年在意大利特兰特召开的罗马天主教大主教会议上,一夫一妻制婚姻法正式实行。基督教教义认为,上帝造人,起初只造了两个人,也就是一夫一妻。因此,在神前发誓的婚约,是“安定而纯洁的婚姻”,是“神圣的持续”,既已结婚,就不得离婚。一夫一妻制自产生以后,就成为基督教国家婚姻制度的根本,也成为现今全世界婚姻制度的主流。
    恩格斯说:“从一夫一妻制开始,就给了它一种特殊的性质,使它只是对妇女的一夫一妻制,而不是对男子的一夫一妻制,即使到了今天它还保存着这种特性。一夫一妻制是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私有制社会产生相联系的一种婚姻家庭形式,从本质上看,一夫一妻制的稳定的关系并不是出自夫妻之爱,而是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
    所以说,一夫一妻制不是人类历史第一种婚姻家庭形式,也不可能是最后一种。它和私有制,和国家、政党一样,都有一个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当然也有一个消亡的过程。
(四)从政治角度看
    我们这个社会是建立在家庭的基础之上的,家庭生活的幸福与否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试看当今社会离婚率高居不下,婚外恋成为时髦,包二奶、养情人比比皆是,并造成腐败、社会道德的沦落、犯罪的迅速蔓延。究其原因应该说的确有很小一部分人是因为受到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而脱离了社会主义方向,但是我们仔细分析这个矛盾,我们会发现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现在的婚姻制度造成的,马斯洛需求曲线告诉我们,人在解决温饱问题之后,需求会往更高一层也即个人实现方面发展,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不适应的政治法律思想即社会意识形态的矛盾,于是就出现了一方面社会法律道德不允许他做,另一方面当事人又会通过其他隐蔽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愿望的现象。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以说如果当今的社会意识不能客观地反映社会存在,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不能适应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的话,我们就有必要对婚姻制度进行调整,使之适应社会的发展。
    当然,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关键取决于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如何更好地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更好地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更好地代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要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的变化,紧密结合我国社会生产力的最新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的实际,紧密结合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的新的发展要求,紧密结合我们党员干部队伍发生的重大变化,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引,站在政治的高度上来深入思考包二奶这个重大问题。
 
(五)从经济角度看
 
    首先从历史上看,达官贵人的妻妾成群一直是几千年封建社会权贵的象征,富贵的标志,也成为男人享受和炫耀的时尚,于是一些首先富裕的人群随着物质生活的日益丰富,便开始有了 “饱暖思淫欲”的想法,生起了“包二奶”的念头。但是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有需求就会有市场,于是就有了越来越多的女性因为某种目的加入了二奶大军。从理论上讲,这完全符合市场价值规律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提供服务),所谓“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丝毫没有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商品交易的基本原则。
    其次一夫一妻制倒是不符合市场价值规律,市场经济讲求多劳多得,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能者多得,优秀又有能力的男人相对于那些不优秀又没有能力的男人自然应该多占有异性,因为人和人的能力体力智力不一样,所以就不应该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搞平均主义。而一夫一妻制带有明显的强制性计划分配的色彩,大锅饭作风,完全违背了市场价值规律。
    另外从经济学理论讲,众所周知,公平和效率是呈反比的,保证了公平,就能保证稳定,但是也就牺牲了效率,就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计划经济的人民公社一样,那个年代很公平,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但是那样的社会制度是合理的吗?不能说他不合理,因为它毕竟也为社会主义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至少它在那个年代是合理的。但是如果现在还是维持计划经济呢,那它就是不合理的。邓小平说:不管黑猫白猫,能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只要是有利于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不管是资本主义的婚姻制度,还是社会主义的婚姻制度,我们都可以采用。我们的政策是允许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一部分人通过勤劳致富先实行一夫多妻制,然后带动全国人民共同多妻。”所以说:不管采用何种婚姻制度,最重要的他是否能够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我们不能因为为了保证社会的正常稳定,而牺牲社会发展的效率。否则我们的社会主义祖国如何发展,如何壮大,如何振兴!所以说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和稳定,在现代而文明的社会里,有竞争才有发展,打破平衡才有进步。 
(六)从现实情况看
 
    记得曾经有一位女性网友和我说过这样一段话:“每一个女人都希望自己所托付的人是个强者,这个世界在不同时段区分强者的标准不同,所以在古代女性们倾慕于强壮的男性,在现在女性们更爱有头脑会赚钱的男人。不管是什么时候优秀的都是优胜劣汰下为数不多的。作为女人,我为什么明知道他不是最优秀的而依然要把我的一生,托付给他呢,如果那样我宁可选择做他的情人,我宁可我委屈,也希望我以后的后代有个优良的基因,有个优越的生活环境。在我身边的环境中,100%的老总们现在的妻子都是第二个,我觉得这对他们的原配一点都不公平,但是,他们也没有别的办法,毕竟人到了一个高的阶层很难再和原来的妻子有共同语言,而让他们在面对那么多诱惑的前提下和一个没法沟通的人相守一生,现实点说是不可能的,如果可以正大光明的娶第二个,我想他们也不会绝情到一定要抛弃第一个妻子。”从她的倾诉中,我终于懂得了什么叫充满理解的无奈,那是一种领悟人生后的悲哀,一个女人对自己生命的关爱,那是一种苍天对芸芸众生痛苦而茫然的安排!
    的确, 同样作为一个男人,我深知做出这个选择是痛苦的。我想,就像这位女性说的一样,老总们并不想做出抛弃在他尚未功成名就,在他默默无闻,在他漂离失落,在他仅是这个社会微不足道的沧海一粟,在他为生命的尊严和生活的压力哪一个重要进行选择时,那个曾经与他同甘共苦,同舟共济,同仇敌忾的女人,那个在他伤心失落时安慰他,遇到挫折失败时鼓励他,艰辛困苦时支持他,功成名就时祝福他,为她洗衣服,为他做饭,为他暖被窝,为他生儿育女......的女人,如果哪个男人在抛弃他的原配时,一点都不伤心,一点都不痛苦,一点都不内疚,一点都不遗憾,那么他一定是一个畜牲!
    世界总是有很多无奈,虽然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人都已经描绘好了人生的美好蓝图,但现实总是给你一棒,把你打的眼冒金星。就像前两天争论的被人强奸是否需要给强奸犯安全套的问题一样,如果在你没有能力来改变这个事实的情况下,或许给强奸犯一个安全套也是保护自己的一个无奈的选择。
    最后,我想说的是,同志们,现今执行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造成包二奶等婚外情现象和以此现象所引发的社会腐败、堕落、道德丧失等后果的罪恶根源,“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只要我们及时痛定思痛,从以前的错误中吸取教训,及时改革现有的婚姻制度,我们一定能阻止更多的让男人和女人都痛苦的可悲下场。
    请放爱情一条生路,给你和你的爱人一个新的空间,让我们一起来支持包二奶合法化!

 包二奶合法化,那包二爷呢?
 
    沉默的羊羊从法律、道德、历史、政治、经济、现实六方面来阐述了包二奶应该合适法化的观点,说的合情合理合法,不得不让我举四肢赞成。既然包二奶合法化,那包二爷呢?
 
    传说女娲抟土造人才有现在的人类,虽然只是个神话但据史学考证,中国历史上的大部族都是由母系氏族发展来的,对女始祖的崇拜是原始社会的一大特色。那时人们对男性在繁殖后代中的作用缺乏认识,男性在部祖中所发挥的作用亦呈现弱势,但知其母不知其父,认为自己的部族是由女始祖感生而来。
    云南省宁蒗县永宁区一带的摩梭人,到现在还一直都是阿夏走婚的形式,她们再现人类历史上原始时代到处通行的妇女统治的“母权制”,所生子女不知其父只知其母,且只能属于女方。这样的走婚形式存在着,让包二爷合法化有例可循啊!
    从医学角度上说没男人,两女人一样可以生育小孩(这是医学上的,偶不太懂),而没女人,两男人就不可,这点尤其说明了女性在这个社会扮演的角色多重要,没女性就没有人类的繁衍,但有无男性亦可繁衍,那么无爷或包N爷也无所谓啊!
    现代社会讲究男女平等。女人不比男人差,甚至在多方面比男人还强,咱就拿2004年奥运会来说吧,女选手得的金牌数远远高于男选手,这可是严重的阴盛阳衰啊。既然包二奶应该合法化了,那么女人也不甘落后啊,广大女性朋友当然也要求包二爷也应该合法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