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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女博士怀孕3个月拿不到准生证

时间:2006/11/29|

阅读量:2663|

来源:朱运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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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秦丽(化名)已怀孕3个月,可她现在丝毫没有“准妈妈”的喜悦。他和丈夫短暂的喜悦很快就被一连串烦恼淹没了。

秦丽今年28岁,北京某知名高校在读女博士,已结婚两年。今年夏天她怀孕了,到现在已有3个月。她和丈夫决定生下这个孩子,生孩子必须要办准生证,她打了无数次电话,跑了无数次腿,而准生证却一直都没有办下来。秦丽说,如果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孩子生下来就是黑户。

学校:准生证我们不管

8月12日的喜悦很快就被一连串烦恼淹没了。

这一天,北京某知名高校的在读女博士秦丽被医生明确告知怀孕了。虽然这个孩子在她和老公高健(化名)的计划之外,但这小两口除了紧张、兴奋外,也感到了喜悦。因为秦丽今年28岁,他的老公29岁,他们都非常喜欢孩子。于是,他们决定生下这个孩子。

问题是在医院做检查时首先发现的。医生向秦丽要准生证,秦丽说没有。医生非常惊讶地说,没有准生证,就领不到孕母保健手册,就没有一个连续系统的孕检记录,以后孩子生下来就连打预防针都没有人管,医药费也没法报销。这还是小事,更重要的孩子生下来,没法上户口。孩子没有户口,不就是黑户吗?秦丽一听急了。

办准生证要到孕妇户口所在地,秦丽的户口在学校,她首先给学校户籍科打电话。户籍科说归校医院管,她又给校医院打电话,校医院说归保健科管,就再给保健科打电话。保健科只有一个工作人员,经常不在。秦丽焦急地一次又一次打电话,终于有一次找到工作人员了。保健科的女医生听完了她的话后说:“像你这种情况要是在以前是不许生的,要想继续上学就必须打胎;要生就只有退学。现在政策已经宽松多了,允许你们生,但是其他的事情学校一律不管。”说完,她就把电话挂了。

计生办:户口不在不能开

与此同时,秦丽的老公高健也在多方咨询。高健的户口不在北京。他在北京的单位是这么答复的:“户口不在我们这儿,不可能给你开准生证。”而他老家户口所在地表示,“应该让女方的户口所在地开准生证。我们这里没有义务。”

高健的同事给他出主意说,应该到秦丽学校所在地的计生办去开。高健打电话问,计生办说:“你们归学校管,必须是学校给你们开。我们这里不管。”高健就把学校的情况说了一下,计生办的人说:“我们又不能强制规定你们学校必须给你开准生证。要不你看看老家能不能给你办准生证吧。老家熟人多,地方的政策又不像北京这么严。”

皮球又踢给了老家。秦丽立即通知老家的父母,让他们帮着办理。秦丽也给老家的计生办打电话咨询,得到回复是:秦丽的户口在上大学的时候已经迁出了,老家计生办现在没有秦丽的任何资料,不能给她开这个证明,她应该让学校开。

秦丽说:“我只好硬着头皮问父母,你们有没有别的办法?其实家里的情况我再清楚不过了,他们就是老老实实的果农,既没有关系,而且也从来没想过、也不会去走关系。”母亲无奈地说:“咱在乡政府一个人都不认识,就是想送礼都不知道送给谁去。”这一句话说得秦丽万念俱灰,“我读书都读到博士了,最后竟然找回老家去,让父母为了我生孩子这样本应该是正大光明的事去‘想想别的办法’。我都没有办法,作为农民的父母能有什么办法?”

学校:孩子户口赖在学校怎么办

户口在学校,理应是学校给办准生证!秦丽再次找到学校。“现在都允许大学生结婚了,生孩子也是情理之中。而生孩子就需要准生证。我的户口在这儿,当然得在学校开。你不给我开我找谁开呢?”秦丽很气愤。

而学校还是那句话:“我们不可能开!我们没有学生的生育指标。再说,你的户口都是临时的集体户口,我们给你开了准生证,怎么可能给你的孩子上户口?如果以后孩子的户口赖在学校怎么办?”秦丽提议:“如果我签一个保证书,保证孩子等我毕业后户口一定会迁走,能不能先暂时给我办准生证?”而学校不同意她这个提议。

学校说,她可以先生孩子,等她找到工作把户口迁走时,学校再给她开证明,说明当年为什么没给她办准生证。秦丽认为这个办法行不通。“我的一个朋友就是当年做学生的时候生孩子,学校没给她办准生证。当孩子4岁的时候她给孩子落户口,再到学校要求补办。学校说都过了4年了,早过期了,没办法补办。”

今年2月,教育部颁布了新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其中取消了对在校大学生结婚的限制。但对于在校大学生是否可以生育,规定中没有明确表示。从2月到现在,各高校都正在修订新的学生管理条例,包括研究生管理条例。原来明令禁止的在校研究生生育问题已经在很多高校的管理条例中消失了。但现在具体政策到底如何,记者采访了北京大学、北京农业大学等部分高校,得到的答复均是:“规定中没提这么细的问题。具体情况再具体对待吧。”

而碰到了具体问题又怎么办呢?记者以学生身份咨询了某高校管理计划生育的部门,得到的答复是:“不能办。没有政策。我们没有学生的生育指标,不能开准生证。”

某高校工作人员说,高校学生的生育问题涉及到学校、计生委、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三方,是一个错综复杂的问题。学生户籍是流动的,即使学校允许女博士生育,也给孩子办理生育证明和当地户口,但母亲毕业后户口发生变化又该如何处理呢?“这个问题不是学校一方面能解决的。”

专家:人性化社会管理应利于权利实现

著名人口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大文表示,博士生生育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障碍,公民的生育权受国家保护。过去教育部的管理规定中限制了大学生结婚生育的问题,但今年这一部分已经删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对合法夫妻生育的第一胎没有什么限制。博士生育的问题完全可以按照现行法律来办。“其实,高校博士生孩子难就难在孩子的落户问题上。有些高校说学生是集体户口没办法管理,但国家并没有规定孩子不能上集体户口,等毕业了孩子可以随母亲把户口转出去。”

杨大文说:“生育是公民的权利,有些单位只是强调管理的问题。但我认为,在一个人性化的社会,权利不能单纯地服从管理,管理应有利于权利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