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出生后上户口一事办得不顺利,患有严重抑郁症的刘某竟将出生仅43天的儿子摔死。近日,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诉至北京昌平法院。
小孩是父亲心头的肉,每个做父亲的都视为掌上明珠,虽然刘患有严重抑郁症,如果没有太大的烦恼,也不会刺激其如此的丧失人性把儿子摔死。摔死儿子固然是犯罪行为,然而导致这种犯罪的根源仅仅是一种病状所致吗?并非如此。诱发这一病态的基因是户口,如果儿子的户口能顺利办成,没有这种将来会很麻烦的压力,他能无缘无故的抓起孩子重摔吗?
户口问题难者难,易者易,有的根本不知道户口的利害关系,有的确为一本薄薄的本子四处奔波甚至影响整个人生。在如今户口不仅仅是一种身份的标示,而更多的是一种利益。如:小孩上学不在户口所在地就得交名目繁多的赞助费、择校费等,少则几千,多则几万;购房有户口指标配额的比没有户口指标配额的每平方米要高出许多;没有户口的外来人员每月还得交暂住费;拥有某大城市户口就能享受低分进入全国重点名校等等。由此产生很多在户口问题上的不当行为,有的户口成了商品,暗地里交易,卖数万甚至数十万;有些学生冒着被惩罚的风险情愿做“高考移民”;有的大学毕业生即使成绩佳优也难找到称心的工作等。
户口的准入也存在很不合理的现象,户口必须同住房相配套,如上面所报道的刘某就算是当地人,也有集体户口,但小孩要落户你没有住房也白搭。前几天在“第三届中国宏观经济走势与产业发展高层论坛”上,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负责人倡导70%的中低收入家庭租房居住。像这种户口问题解决不了的租房,人们还有租房的积极性吗?
买房又买不起,租房又不能解决户口,这“黑人”越来越多总不是长远之计?其实解决户口问题也不是想象的那么可怕,放开户口或取消户口不会影响城市的形象,不会减少城市其他人的收入,不会引来大乱,只能使社会更和谐,使人们更安定。外地人在所在的城市辛勤劳动,在税费上及剩余价值上都做出了那么多的贡献,为什么就不能视为自己人,为什么不能同当地人享受同等的待遇,为什么就还要死设着那个门槛不放。你既然需要外地人到你那城市工作,就得给人立足之地,就得解决其后顾之忧。为什么这种利民之事迟迟解决不了?
刘某的行为虽然是个案,属于病状的发作失去理性,他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和心理的治疗。但是户口管理的病状是不是也应该进行诊治,让更多的人不因所困,不为其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