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求职时,拟推行的居住证制度将为众多来深求职者带来什么改变? 深圳于1984年启用暂住证,1990年启用“非劳务暂住证”。22年来, 暂住证制度一直是深圳对非户籍人口实施管理的主要做法。但是今年,居住证将取代这一历史悠久且备受诟病的歧视性制度。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变,理念悄然转变。人们的生活将有什么改变?深圳能否冲破户籍制度的牢笼,实现其“淡化户籍,强化居住”的理念? 轮廓初显 今年初,深圳今年将推行居住证的消息甫一传出,全国各地媒体纷纷予以报道。 然而,负责组织调研、起草和管理办法的深圳市公安局却一直对此三缄其口,各路媒体只能不断抓住各种新闻发布会的机会向其捕捉只言片语。 “深圳市政府已经成立了居住证管理的领导小组。将在第三季度向市人大提交立法建议,推动立法程序。”3月28日,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申少保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争取年内实行。” 4月10日,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居住证管理办法已形成初稿。但这一初稿却迟迟没有公布。但从目前透露出来的消息看,今年年底推出居住证已成定局,居住证的理念轮廓也粗略显现。 居住证将覆盖包括本市户籍人口和非本市户籍人口在内的所有居住人口,淡化“户籍”概念,强化“居住”概念。居住证将采用二代身份证的技术,存有持证人的个人信息,将来在深圳就业、入学、就医,甚至租房都要凭卡办理。这是居住证与暂住证最大的区别。 深圳的居住证还将实行一人一号,终身不换,持证人离开深圳之后,其居住证号码进入“休眠”状态,一旦他回到深圳,其居住证号码又将“激活”。 申少保强调说,尽管“居住证”一词源自其他城市,然而深圳的理念与之不同,居住证体现的将是“提供服务”的功能。但同时居住证的管理将更加严格。 申少保还阐述了深圳市公安局的思路:如果暂住人口一直找不到工作,就应该离开深圳,因为没有正当收入来源,他在深的生活、安全等各方面都可能有 问题,没有居住证,在深圳就属于非法滞留,要严格管理。申少保还说:“推行居住证后,要让有证的人更加方便,让没证的人寸步难行,对极少数非法滞留、从事 违法行为的人,压缩乃至取消其活动空间。” 同时,居住证将与社保、就业、教育、居住等一系列政策挂钩。此外,对于公众关心的居住证收费的问题,无论是公众、学者、管理者都一致认为应该只收工本费。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申少保也曾透露,居住证管理成本并不会很高。但目前对于推行居住证后持证人可以享受何种待遇,深圳市有关部门一直没有透露。 暂住证已名存实亡 如果了解了居住证出台的背景,就不难理解深圳市要通过居住证强化人口管理的苦心。 深圳拟实施居住证制度的消息在去年8月出台的加强人口管理的“1+5”文件中最早浮出水面。该文件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将成为深圳的“人口法典”,其中就提到深圳市将探索实施居住证管理。 深圳市公安局局长李锋曾说,根据公安部门掌握的情况,大量原本居住在乱搭建建筑内的“三无”人员在2004年的“梳理行动”后并没有离开深圳,而是继续在一些出租屋居住下来。这些人员无疑成为了城市管理的难点。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在管理手段上,深圳思之再三。靠过去的暂住证管理是不行的了。收容遣送制度取消之后,暂住证对暂住人口几乎失去了制约力。即 使不办暂住证,暂住人员也不会受到大的影响。据了解,目前全国部分大城市暂住人员按规定办理暂住证的比例不到50%,这样,大量暂住人员的信息不在有关部 门的掌握中,存在巨大的管理真空。 为了加强暂住人口管理,深圳市各区去年大量成立出租屋管理队伍,试图以出租屋管理为突破口加强人口管理。马俊是深圳市宝安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 室的一名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实际上出租屋管理员下到社区去登记暂住人员信息,从来不问暂住证,只看身份证。由于暂住人口流动快,暂住证很难及时真实地 反映一个人的信息,而身份证才是唯一不变的凭证。 据了解,身份证是“孤立”的,不能全面反映一个人的信息,也不与就业、社保、教育等政策挂钩,因而没有什么约束力。深圳这个人口流入地需要更强的管理手段,而这个管理手段就是居住证。 会否徒劳无功? 有言论担心居住证并不能带来多大改变,因为它所承担的人口登记、管理的功能过去暂住证也同样承担,目前来看,这一点和即将推出的居住证没什么不同。居住证会不会是一场徒劳无功的实验? 深圳并不是第一个实施居住证管理的城市。目前,国内已经有多个城市已以居住证取代暂住证,包括上海、成都、青岛等城市。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指出,国内大城市纷纷以居住证取代暂住证的大背景,是户籍带来的城乡二元结构,在户籍制度短时间内不可能取消的情况下,居住证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过渡,它适度消弭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之间的差异,并适度提高了非户籍人口的福利待遇。 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彭希哲教授介绍,从目前上海实施居住证的情况来看,并没有达到预想的目的,调控能力有限。彭希哲认为,居住证改革只是手段和形式,问题的本质是在于居住证上有没有承诺某种社会权利和福利。 而党国英教授则指出,如果仅出于管理控制的目的,很难调动群众办证的积极性,到时还是达不到目的。政府应该给办证的人提供好处,当持证人有困难时政府应扮演保护者的角色,提供多种多样的服务,这样才符合推行居住证的初衷。 党国英进一步指出,居住证所能提供服务的含金量与办证的门槛直接相关。他预计,如果深圳市政府本意是要把所有在深有合法收入的人口纳入居住证管 理的范围,那么居住证能提供的待遇应该不会很多,甚至有可能不超过原来暂住证所能提供的。因为无论给社保、给就业服务、给教育机会,都要消耗公共服务成 本,地方政府很难承担。 党国英说:“‘淡化户籍概念、强化居住概念’的提法很好,但是要落实到政府的实际服务和保护持证人的权益上去。如果非户籍人员能享有与户籍居民一样权利,那户籍概念当然可以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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