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事立户相关条件如下:
申办人事立户
一、申办条件
1、市直属和驻深局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各部委、各
省(区)、市、县政府驻深办事机构;
2、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中央及外省市企业在深分支机构。
二、申报材料(按下述顺序以A4纸大小规格装订成册):
1、《人事立户登记表》(加盖公章);
2、办理人事立户登记申请书(电脑打印、法人代表签名、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5、公司章程(复印件、验原件);
6、属市直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还需提交市国资办或市属投资管理公司的意见;
7、属驻深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还需提交当地政府驻深办事处和内地公司的意见;
8、属分公司需提交总公司的意见(法人代表签名、盖公章)及总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公司章程的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9、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项目、先进技术型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的企业提供相关的有效期内的证书和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10、人事立户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办事程序
1、从深圳市人事局网页(
www.rsj.sz.gov.cn)上进行“网上申报”,选择与本单位类型相对应的申报类型进行信息输入,成功提交并打印相应《人事立户登记表》,盖章签名后按“二、申报材料”的要求,第二个工作日后报深圳市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处。
2、成功提交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后持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向深圳市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处查询结果。
3、核准同意的单位,由人事干部凭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介绍信或证明深圳市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处领取《人事立户登记证》,并及时补充《人事立户登记证》上的信息及盖章。
4、领取了《人事立户登记证》的单位应有专人妥善保管此证,在办理人事业务时需出示此证。
5、《人事立户登记证》需要年检。根据每年的年检通知,在办理人才计划统计申报的同时办理年检手续,否则,不能办理下一年度的所有人事业务。
其余细节问题,您可直接向人事局咨询专业回答,电话:82105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