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蓝印转为红印需什么手续?
一、申请条件
根据深府[1995]239号[1996]308号文件规定购房取得蓝印户口满一年后,符合以下条
件者可申请转入常住户口;
1、符合购房入户者蓝印户口条件;
2、付清全部房款;
3、缴清全部城市增容费;
4、所购商品房未转让或出租。
二、申办蓝转常必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籍户口薄、蓝印户口薄、房地产;(核原件)
2、区政府计划生育局核核验有效的计划生育合格证明;(原件)
3、其它需提供资料
三、申办程序
1、符合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条件者到蓝印户口办公室或开发商处领取《深圳市购房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申请表》一式两份(以购房一套为单位申请不能分开申请),填写后连同所需证明资料交派出所,由派出所对申请人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情况,及对所购商品房是否转让或出租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派出所签署意见后交开发商,由开发商统一送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公安办公点。
3、收到交款通知后,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财政局收费点交费,把交款收据送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公安办公点。
4、根据申请情况由公安局人口生产科科长及主管人口科的局长审批。
5、接到批准通知后,申请人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公安办公点领取准迁证。
6、申请人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直接到购房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