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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家庭寄养申请程序

时间:2006/12/6|

阅读量:2653|

来源:朱运德律师

文本标签:

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家庭寄养申请程序


一、 申请寄养家庭必须具备5个条件。

 

二、 向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提出寄养申请,填写申请表。

 

三、 中心家庭寄养评估小组工作人员将电话预约家访日期。

 

四、 中心家庭寄养评估小组到申请家庭及居委会进行访问,了解申请家庭详细情况。

 

五、 寄养家庭成员提供户口本、房产证、身份证、家庭成员体检报告。

 

六、 中心家庭寄养评估小组对家访情况进行评估,选定寄养家庭。

 

七、 提供2—5名被寄养儿童详细情况,与申请家庭协商并选定被寄养儿童。

 

八、 寄养家庭主要照料人参加培训。

 

九、 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与寄养家庭签定3个月试养协议。

 

十、 交接被寄养儿童。

 

十一、 试养期满,双方签定1年寄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