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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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律师
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家庭寄养申请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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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请寄养家庭必须具备5个条件。
二、 向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提出寄养申请,填写申请表。
三、 中心家庭寄养评估小组工作人员将电话预约家访日期。
四、 中心家庭寄养评估小组到申请家庭及居委会进行访问,了解申请家庭详细情况。
五、 寄养家庭成员提供户口本、房产证、身份证、家庭成员体检报告。
六、 中心家庭寄养评估小组对家访情况进行评估,选定寄养家庭。
七、 提供2—5名被寄养儿童详细情况,与申请家庭协商并选定被寄养儿童。
八、 寄养家庭主要照料人参加培训。
九、 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与寄养家庭签定3个月试养协议。
十、 交接被寄养儿童。
十一、 试养期满,双方签定1年寄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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