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离婚技巧
离婚技巧
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
婚姻调查
婚姻调查
同居纠纷
同居纠纷
再婚家庭
再婚家庭
婚姻文书
婚姻文书
家庭权利
家庭权利
调解快讯
调解快讯
离婚成本
离婚成本
离婚调解
离婚调解
心理咨询
心理咨询
港澳台婚
港澳台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
继承赠予
继承赠予
调解团队
调解团队
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
移民律师
移民律师
媒体关注
媒体关注
文学长廊
文学长廊
分手调解
分手调解
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

紧急避孕

时间:2006/12/7|

阅读量:2413|

来源:朱运德律师

文本标签:
 
 
 
     1、什么是紧急避孕?
    紧急避孕是指在无防护性生活后或者避孕失败后几小时或几日内,妇女为防止非意愿性妊娠的发生而采取的避孕方法。
    2、什么情况下采用紧急避孕?
    (1)未使用任何避孕方法;
    (2)避孕套破裂、滑脱;
    (3)体外排精未能做到;
    (4)安全期计算错误;
    (5)漏服避孕药;
    (6)宫内节育环脱落;
    (7)遭到性暴力。
    3、紧急避孕方法有哪些?
    目前我国采用的紧急避孕方法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药物,一类是放置带铜宫内节育器。
    4、服用紧急避孕药时需注意什么?
    (1)应在发生无保护性生活的72小时内服用;
    (2)如服药后3小时内发生呕吐,应立即补服同剂量的药物,并使用止吐药;
    (3)预期的下次月经1周后仍未来潮,应去医院检查,排除妊娠;
    (4)紧急避孕不能作为常规避孕方法,应尽早落实避孕措施;
    (5)如果紧急避孕失败,应及时终止妊娠。
    5、放置带铜宫内节育器作为紧急避孕措施应何时放置?
    应在无防护性生活后或者避孕失败后5日内放置带铜宫内节育器。
    6、紧急避孕效果如何?
    各种药物的失败率约为2%,放置带铜宫内节育器的效果优于药物,失败率低于1%。
    7、哪些情况不宜采用紧急避孕措施?
    (1)怀疑妊娠;
    (2)有生殖系统恶性肿瘤的妇女不宜放置宫内节育器;
    (3)有盆腔感染/生殖道感染或存在危险因素的妇女不宜放置宫内节育器。
    8、采用紧急避孕方法可能出现哪些副反应?
    (1)服用紧急避孕药后可能发生恶心、呕吐或头痛、乳房胀痛,多见于复方药物使用后,下次月经可能提前或后延。
    (2)放置宫内节育器后短期可能发生点滴出血或腰腹痛,但一般均较轻微。
    9、何处提供紧急避孕服务?
    各级计划生育服务部门或部分医疗单位,均可提供紧急避孕药物或放置宫内节育器,建议育龄妇女或夫妻双方尽量到上述单位就诊。如无就诊条件可到所在单位的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处索取药物或到商店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