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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这些新上门女婿

时间:2006/12/9|

阅读量:2599|

来源:朱运德律师

文本标签:
□林双华
  男方到女方落户,这类被称为“上门女婿”的特殊群体,过去由于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显得“凤毛麟角”。如今,随着人们观念的不断转变
和进化,这种婚嫁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已经日益普遍了。
  今年29岁的张小泉是莆田县某国有企业的党政办干部。小伙子家在
沿海,共有3个兄弟,他排行老二。转眼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去年,
他通过自由恋爱,主动到在莆田城区某公司任部门经理的女友家当了“
上门女婿”。岳父岳母都是退休教师,只生了一个女儿。老两口对这位
聪明能干且为人厚道的小伙子左看右看都觉得满意。夫妻恩爱,家庭和
睦,加上富裕的经济条件,小张为此常对人说,社会进步了,像他这样
到女方家落户的现象今天已十分正常,自己能过上好日子,父母亲觉得
欣慰,其他亲友们也为此感到高兴呢。
  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时下像张小泉这样的“上门女婿”不在少数
。男方自愿到女方落户,多数女方家经济等条件不错。当然,也有的女
方家条件一般,并未具有什么特别的优势,但仍有男方愿意上门落户。
老家在平海镇的王清芳告诉笔者,一旦双方有了牢固的情感基础,他认
为女方条件并非决定因素,即使条件差点也没关系,幸福生活主要靠双
方用手创造出来的!
  对于男到女方落户,有关方面还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以示热情关
照和倾斜支持。据莆田县计生局局长梁德元介绍,我省计生条例对这类
现象早就明文规定予以政策倾斜,只要男女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
通过审批再生育第二孩。这个规定对“上门女婿”夫妇俩将来的养老难
题起了较大的缓和作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目前,莆
田县计生部门已经为20多位这类的“上门女婿”办理了生育二孩的手续。
  男到女方落户,在农村还涉及土地再分配问题。莆田县妇联维权部
部长蔡碧琴告诉笔者,省市有关方面前几年就制定了相关政策,对到女
方落户的“上门女婿”的耕地重新分配和法定拥有权作了明确规定。这
对那些身在农村的“上门女婿”不亚于吃了“定心丸”。
  虽然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观念的更新,男方到女方落户早已不是什么
难为情的事,但根深蒂固的封建残余思想仍给这类“上门家庭”带来诸
多烦恼和尴尬。其中较突出的表现在孩子的姓氏之争。家住莆田市郊的
宋德章最近就遇到这类不愉快的事。前不久,他的女儿喜生一男孩,在
孩子“出月”宴席上,他和上门女婿小杨为孩子的姓氏分歧争吵了一番
。老宋坚持孩子应姓宋,因为女婿是上门的,根据惯例,姓宋无疑;但
上门的小杨却固执地坚持孩子应姓杨,他说当初男女双方是自由恋爱,
“上门”已够他“委屈”的了,孩子姓杨也算是对他的一个精神补偿。
最终因争吵没有结果,酒宴不欢而散。据了解,类似的尴尬在不少“上
门女婿”中出现过。为避免婚后争议,许多男女双方干脆在婚前就作了
“君子协定”,对孩子姓氏作了明确约定。这样,“上门家庭”中就出
现了不少“复姓”现象,如“宋杨××”、“陈林××”等等有趣的姓
氏。对此,一位陈姓“上门女婿”不以为然地说,孩子是爱情的结晶,
跟哪一方的姓其实没多大关系,而为此争吵更是无聊透顶,当然,他认
为还是事先简单约定一下的好。
  并非所有的“上门女婿”生活都过得很好。在农村,少数“上门女
婿”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往往心理因过于脆弱而失去平衡,尤其在事业
的得失上表现得淋漓尽致:有的上门女婿一旦在事业上有成,他们往往
会被外界说成是女方培养、帮助的功劳,于是就连他们自己有时都显得
不够自信,整日郁郁寡欢。另外一些上门女婿则由于种种原因在事业上
挫折不断,便为此被家人和周围人看不起,从而越发显得自卑,甚至“
破罐子破摔”。最后弄到夫妇双方离异的地步。家住黄石镇的一户人家
去年就发生过这样一件不愉快的事:一位上门的女婿自认为“由于受不
了女方的鄙视”而扔下妻子和一双子女,以及数十万元的家产离家出走
,令女方家长始料不及。
  关于“上门女婿”诉讼离婚的案件,近年来在莆田也陆续出现。据
莆田县法院政研室的林志强介绍,他们碰到多起涉及这类特殊家庭的离
婚案,其实大多数并非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更多的是社会偏见所致。他
希望社会和家庭尽量对“上门女婿”多一份关爱,多一份理解,让“上
门家庭”充满阳光和和谐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