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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瓜沥镇20对入赘婚姻判离 多是结婚才两三年

时间:2006/12/9|

阅读量:2651|

来源:朱运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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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时报记者杨丽最近在QQ上又碰到那位博士了。

“哪位博士来着?”“就是报名要和萧山富家女结对的金喜博士呀。”

“怎么样,成了没?”“没呢,见了两个富家女,都觉得不是很合适吧。”

2004年底,时报做了一组关于《萧山成批富家女苦等上门婿》的报道,来自全国各地300多位男士打电话要求和富家女见面,金喜博士就是其中一位。

众多男士渴望入赘,那么这些人入赘后的婚姻生活是否幸福呢?昨天,记者从入赘风最盛的萧山瓜沥展开调查,而瓜沥法庭的一组数据说:2005年以来,法庭受理的“入赘婚姻离婚案”已有近20件。这还不包括男女双方将“入赘”事实隐瞒的。

大都由富家女先提出

近20起离婚案,大都由富家女提出,面对法庭的时候原因很客套,“婚前双方缺乏了解,婚后双方性格脾气不合,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

事实上,男女双方地位不平等,是导致入赘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这些案子中,大部分是结婚两三年、四五年,孩子都还小。

瓜沥法庭副庭长张杰审理了不少入赘婚姻离婚案,“招赘的,女方肯定要找条件比自己差的,这样男方必然会觉得没面子。生小孩前,矛盾可能还不会激化,可孩子出生了,矛盾就越来越大了。女方父母对入赘女婿的挑剔是一天比一天多。”

让张法官印象深刻的一个案子,男方入赘两年多了,夫妻俩生了双胞胎,都是女的。

女方特别想生男孩,生完孩子后争吵不断。于是,女方提出离婚,父母也支持。结果,孩子一人一个。

“我觉得自己只是生育机器”

“我觉得自己只是生育机器。‘嫁’到她们家以来,我就一直抬不起头来。儿子跟老婆姓,我也不敢有什么意见。小夫妻之间,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矛盾,但每次有矛盾,丈人和丈母娘就不分青红皂白地数落我,有时骂得可难听了,‘养你还不如养条狗’,你说这种话我受得了吗?”

这段话来自一个入赘女婿向法官的倾诉,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入赘男的状况。“传宗接代”成了不少入赘女婿的惟一使命。

婚姻一开始就“先天不足”

入赘男没什么本事,有些甚至好吃懒做,也是婚姻破裂的导火索。

瓜沥法庭庭长沈丽说:“离了婚的夫妻双方都是输家。富家女的离婚案尤其如此。”

法官们认为,这并不是简单的“有钱的休没钱的”的问题,婚前没有稳固的感情基础,男方没有独立的经济基础和立足社会的本领,这种“各取所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先天不足”了。

这样的离婚案劝和难度大

张法官说,像这样的离婚案劝和难度很大,当事人双方间没有“减压阀”、“调节器”———入赘男在当地没什么亲友,富家女的亲友一般又不会介入劝和。

庭审时调解现场,女方后援团和男方的形单影只形成鲜明对比。

虽然明知无可挽回,但在法庭上,很多男的还是想尽一切办法表示不同意离婚。

法官分析有两种原因。一是男方觉得太没面子。第二种是,男的希望女方经济补偿。

但基本上男的得不到什么。在婚后财产分割上,根据《婚姻法》,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不然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结婚时间短,女方条件又好,婚后大都不会添置什么。所以离婚时,男方基本拿不到什么财产。

(胡育萍 陈 卓 徐治平 青年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