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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情况适合做“试管婴儿”

时间:2006/12/10|

阅读量:2593|

来源:朱运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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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外授精胚胎移植技术的目的是帮助不孕患者得到一个健康、聪明的孩子,必须遵循优生优育的原则。因此

,想要做试管婴儿的男女双方必须身心健康,无遗传性疾病,女方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男方不超过55岁。因

为女方年龄过大,自然受孕后怀孕后流产率高,胎儿畸形发生可能性也比年轻者大,妊娠期合并症增加,作试

管婴儿的大龄不孕妇女除了同样存在以上的问题外,在促排卵时常常反应不好,在第一阶段被迫放弃治疗,卵

子的质量相对差,妊娠率低,不容易成功。试管婴儿的适应症包括:

   1.双侧输卵管不通:无论是炎症、结核或子宫内膜异位症导致的卵管梗阻或蠕动能力差、先天性的输卵

管缺如还是宫外孕等原因导致卵管切除均使精卵无法相遇,试管婴儿技术为这些患者架起了一座桥梁。可以说

双侧输卵管不通是“试管婴儿”的绝对适应症。

   2.免疫性不孕:精液经过洗涤,在体外授精,避免免疫因素干扰。

   3.男性因素:精液经洗涤浓缩后,在体外培养下可以明确是否有授精能力。

   4.不明原因性不孕:在目前的检查条件下未找到明显的病因,可以应用体外授精胚胎移植技术获得约

25%的妊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