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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部署07年工作 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将建

时间:2007/1/8|

阅读量:1367|

来源:朱运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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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8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7日在部署2007年人民法院工作时提出,要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研究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成为其中一项重要任务。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介绍,目前,人民法院的司法救助有诉前救助和诉讼中救助。已经有部分法院在探索建立诉讼终结后的司法救助,比如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对生活极度困难或急需医疗救治、被执行人又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的申请执行人进行经济救助或救急资助。
“司法救助是社会主义救助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司法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曹建明说。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指出:“不管当事人处于什么阶层、财产多少、地位如何,在法律面前都要一视同仁,这是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在广大的农村、偏远的中西部地区,诉讼当事人很多是甚至连字也不认识的农村居民。”肖扬说,“如果没有对困难群众、困难群体特殊的制度保护,法庭就容易变成诉讼技巧的竞技场,强者和弱者在形式正义面前会很难获得实质正义的平衡,这绝对有违我们的初衷,我们要提倡更耐心一点地倾听弱势一方的声音。”
除要“研究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外,最高人民法院还提出,要充分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与标准,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于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为其指定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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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
2006年前11个月宣告1464人无罪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7日再次强调,要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他并通报说,2006年1月至11月,全国法院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依法宣告1464名刑事被告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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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民事案逾三成调解结案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显示,2006年1月至11月,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626249件,同比上升0.3%,诉讼标的金额5229.9亿元。其中,调解结案1200114件,占全部民事案件总数的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