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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绑架了婚姻自由

时间:2007/4/24|

阅读量:2697|

来源:朱运德律师

文本标签:
 
作者:单士兵 来源:华商报
 

  对于一些将户籍、档案挂靠在集体户口,而在广州又没有房产、亲戚的年轻人来说,落户前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往往会和他们签署一份协议,如果需要结婚、生子,他们就必须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将户口外迁。根据不完全统计,广州目前有数十万集体户,一旦他们没有房产和直系亲属,结婚、生育就成了一个头痛不已的问题。(12月

4日《信息时报》)  

  在集体户管理者眼中,他们只管户籍难管计生,让落户者结婚后把户口外迁实属迫不得已;计生部门则称,广州的流动人口太多,目前没有更好的可操作的方法;公安局户政处又表示,集体户本人与所在的单位的协议属企业行为。各有各的责任,各有各的理由,而最终留给那些集体户只能是一脸茫然和无奈。

  我想说的是,难道还有谁比这些集体户更冤吗?众所周知,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可是,这样的自由,现在却要被一纸户口给牢牢捆住,这又是怎样的可悲呢?在今天,城市买不起房已经让无数人承载太多的苦痛,一些女性心中的“嫁给爱情还是嫁给房子”的叩问,足以让我们体味到人性的伤痛,而这样的集体户口无法结婚,无疑更加凸显民生困境下公民权利遭受着更大的剥夺。

  在权利面前,公权部门本应没有任何理由。那种打着“方便管理”的旗号,让我们真切感受到权力的自大与自私。对于相关公权管理部门而言,首先想到的应是如何竭尽所能为公民提供方便的服务,而不是以剥夺权利的代价,来实现所谓良好的“制度初衷”。

  既然我们所处的已经是一个自由而有序迁徙的时代,那么,现代政府的公共管理与服务,就必须由户口管理向人口管理过渡。也就是说,户籍制度只应承担单纯社会管理职能和人口信息统计功能的“真面目”,而不应再捆绑太多的公民权利。政府公共管理要体现善治,一个基本的要求就是斩断户口与公众权利存在的千丝万缕的联系,放弃那种“户口捆绑”思维,以更多的制度创新来提供服务。

  在现代社会,人们服从政府的管理就是依赖政府在给他们造成最小不便的基础上能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的利益。从这个意义看,在广州出现的“集体户口”对公民婚姻的捆绑现象,最大的问题恰恰就是公共服务的缺位,而这也是滋生尴尬的管理现状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