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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吐假钱事主苦守1小时 银行坚称不会出错(图)

时间:2007/11/9|

阅读量:1045|

来源:朱运德律师

文本标签:
2007-11-09 09:20:42 来源: 奥一网(深圳) 
  核心提示:近日,中山杨女士称在农业银行ATM机取一万元时发现藏有六张百元假钞。杨女士表示,直到银行工作人员到来,自己在ATM机前站了1小时没离开过。农行中山分行有关负责人表态,银行基本确认自身没有任何问题。

事发现场,杨女士报警后协警赶到现场。她的同事拍摄了这张照片。图片由杨女士提供

杨女士向记者展示6张从农业银行ATM机取出的假钞,事发后银行并未将这些假钞收回。本报记者韩涛摄

奥一网11月9日讯 近日,本报接到东凤镇居民杨志英投诉,10月18日,她在东凤镇美的电风扇厂区农业银行ATM机取一万元时发现藏有六张百元假钞。杨女士表示,直到银行工作人员到来,自己在ATM机前站了1小时没离开过,银行理应赔偿。银行方面则认为,杨女士虽然没离开ATM机,但其操作无任何问题。六张百元假钞究竟从何来?昨日杨女士与中山市农业银行东凤支行都表示要求公安部门立案,希望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市民:

厂区ATM取款万元藏600假钞

六张百元假钞,其中四张编号同为13556050(其中三张为BR13556050,另外一张为WJ13556050),除了这硬伤外,记者也发现这六张假钞的颜色比真钞略浅,图案整体感觉比较模糊,没有真钞鲜艳,手摸上去没凹凸感。昨天上午11时左右,在丈夫张先生的鞋厂内,杨志英向记者展示了据说是上月18日从农行ATM机内取出的假钞,并详细介绍了取款当天过程。

杨志英表示,上月18日上午10时30分许,由于鞋厂急需一万元资金周转,合伙人之一任先生(也是杨志英的姐夫)想到了美的电风扇厂区内农行ATM机取款。由于ATM机设在厂区内,非员工不能随便进出,他把银行卡交给杨志英帮忙。杨女士说,她到ATM机前每次取2000元,取了五次才完成操作。“取第一叠时我还数了一遍,后来几叠就没数了,取完后,突然发现有一叠最上面一张颜色有些不一样。”杨女士解释,自己当过出纳,对假钞特别敏感,发现假钞后,吓坏了,马上朝等候的姐夫大喊“这里好多假币”。姐夫让她站着不要动,她赶紧报警,然后通知银行。

杨女士比较肯定的是,自己在一个小时内没离开过ATM机。但自己不清楚摄像头的位置,听说是在左边,自己当时是左手拿着钱,如果侧身,钱也应该在摄像头监控范围内。但银行工作人员至今也不肯让自己看看当时的录像。至于背身,印象中是没有的。

应对:

苦等1小时不敢乱动

杨女士表示,当天一行人就去了辖区派出所,派出所方面表示只负责刑事案件和社会治安,这件事情属于纠纷,不立案,后来还去了一趟司法所。张先生表示,这个皮球踢来踢去,已经过了将近一个月了,六张假币还在自己手里,银行方面也没人来解决。

提起银行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杨女士至今还是相当不满,“我从10点40分左右一直站到11点40分左右,银行的工作人员才过来。”记者从杨女士提供的据说是厂方拍摄的照片看到,照片上的时间显示11点22分,110警员已经到来,倚在取款机边的栏杆上等待,杨女士则继续站在ATM机前。

银行:

点钞、押运、装机无任何问题

对于杨女士的不满,农行东凤支行严东明主任表示,银行方面并非有意拖延,按照银行的工作程序,必须组织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前来,而且支行与美的厂区之间,也有不短的距离。昨日,记者乘车从美的厂区到东凤镇支行花费大约15分钟时间。严东明主任表示:“通过ATM机监控录像显示,直到银行工作人员到来,杨女士确实没有离开过摄像头范围,但她有走动、转身,还与经过的工人交谈,一万元人民币虽然一直拿在手上,但也有摄像头拍摄不到的时候。”

农行中山分行有关负责人表态,银行基本确认自身没有任何问题,协调不成将要求公安部门立案,寻求司法途径解决。

派出所:

属经济纠纷无法立案

东凤镇横沥派出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可证明是,10月18日当事人报过案,以及现场的一些具体情况,警方也协助当事人通知了银行,但在警员到达现场之前,当事人有没有离开过,公安部门暂时不清楚。

从取款机取出假钞,并不等同于使用假币,按照公安部门的判断这不是一起案件,而是纠纷,应该向法院申请裁决。

■假钞疑云

讨论嘉宾

马占军(广州仲裁委员会研究室部长、法学博士后)

市民张先生市民黄小姐

市民曹先生市民熊小姐

你认为银行可能出假钞吗?

马占军:消费者与银行之间属于合同纠纷,持卡人与银行方面存在金融服务合同关系,银行需要履行义务,保证其从ATM机上取得的每张人民币都是真钞。现在要转变一个思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只是一个市场主体,也有可能犯错,出问题,作为一个民事主体,也可能会违约。

市民张先生:应该是有可能的,虽然自己没有取到过假钞,但听朋友、同事说过不少。既然储户有证据没有离开ATM机,我认为,如果假钞不是来自银行,那就是储户调包。试问一个普通人有那么好的心理素质吗?为了诈骗银行六百块钱,又是找110,又是找银行,然后还去报社投诉,她敢吗?

市民黄小姐:其实我不太相信银行会出假钞,虽然有听说过,但往往是朋友听同事说,同事又听朋友说,无凭无据。反正我自己是从来没有在取款机上取过假钞,但我不相信储户在说谎,会不会是有其他的犯罪分子在取款机上动了手脚呢?

银行自查工作流程认为无问题而拒绝赔偿,你怎么看?

马占军:银行检查一下点钞、押运、装机的过程,就认为自己没有问题,是别人在说谎。这件事情上,银行也有以大压小、恃强凌弱的味道,从法律上说两者的权利应该对等,银行所谓的信用不能作为理由。

市民张先生:银行说自己没问题,储户也说自己没问题,但损失还是储户承担,这不公平。我觉得银行必须证明储户有值得怀疑的行为和举动,不然至少也应该承担部分损失。

市民曹先生:银行也许有自身的烦恼吧,如果别有用心的人都利用这样的方式来骗银行,银行麻烦就大了。

储户如坚持假钞来自银行,要诉诸法律,该怎么办?

马占军:假钞是怎么来的?消费者说是从ATM机上取出来的,银行认为不是来自ATM机,而是有可能被掉包了。这里产生了一个举证责任,按照第一次举证责任角度来说,这要消费者来举证。但谁对这案件负有更重要的举证责任,谁是举证的强者?银行也有责任证明这六张假钞不是来自他们的ATM机。

从民法上来讲,这是一个举证能力大小的问题,显然作为客户的消费者,她的举证能力是弱的,因为监控录像不受她控制,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取到假钱后,站在这里一个半小时,报警、通知银行。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认为她的举证责任已经尽完了。下一步由银行来证明,如果银行调出监控录像一看,发现消费者有调包的证据,那么也足以否定该消费者了。

银行表示,1小时内储户有走动,钱也有离开摄像头的时候,储户是否因此处于不利地位?

马占军:我认为从常理上讲,谁站一个小时不动一下呢?但监控录像究竟有没有拍到消费者调包这六张假币的场面?没拍到,就可以推定这六张假钞不是消费者调换了的,而是银行ATM机的确出了问题。如果要做对银行有利的判决,可以说储户侧身,手里的钱离开过镜头十秒,如果想要调包,时间上是充足的,有可能的,逻辑上也是合理的。

市民熊小姐:以前也听说过柜员机上取到假钞的事情,但都是离开后才发现的,现在这个人在这站了1小时,留下了充足的证据都搞不掂,这可怎么办?

马占军:那就要看她的要求是什么了,如果是想要维护一种正义,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那就不是钱的问题了。如果官司打赢了,诉讼费可以拿回来,律师费就没办法了,法院一般不支付律师费。但这种官司银行肯定会动用各种力量,银行是决不允许自己输这场官司的。

遇到类似情况,取款人还应注意什么?

马占军:当发现假钞的时候,除了马上报警、通知银行外,还可以打电话给自己的亲戚朋友、或者请求旁边的人来做证人。

如果有人证再加上摄像头,银行所说的“一万元人民币虽然一直拿在手上,但也有摄像头拍摄不到的时候”这个问题自然也就可以说明了。 (奥一网) 记者:何涛 陈洪江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