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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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律师
本报讯 (记者 刘斌 通讯员 桂兴卫)包养“二奶”,却遭出卖人财两空。近日,香洲区人民检察院以绑架罪公诉一起恶性刑事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30余万元,罪魁祸首是受害人包养的情人。
半路绑架押往深圳
被告人谷某(女,21岁,湖南省常德人)是生意人邓某包养的情人。一次,谷某与朋友李某(在逃)闲谈时谈及邓某比较有钱,李某遂起敲诈心思,便与谷某密谋绑架邓某,向其家人勒索赎金。随后,李某先后纠集在深圳的被告人付某(男,26岁,山东省招远人)、葛某(男,53岁,黑龙江省哈尔滨人)、代某(在逃)一起实施绑架。
今年8月7日,被告人付某、葛某、代某三人从深圳来到珠海与李某会合,密谋绑架分工及利益分配,其商定事成后将获得的赎金分成四份半,李某、付某、葛某、代某每人各一份,谷某半份。8月中旬,谷某两次将邓某的行踪告知李某,由李某带领付某、葛某、代某跟踪认人。
8月19日11时许,谷某打电话约邓某一起到市拱北的一间湘菜馆吃饭,李某电话通知付某、葛某、代某,四人驾驶吉普车来到湘菜馆门口附近处等候。13时许,当邓某和谷某吃完饭从湘菜馆出来,付某、代某即冲上去以邓某欠别人的钱为由,将邓某强行押上一辆深圳牌照的吉普车,并用衣服蒙住邓某的头。
途中,被告人付某、代某把事先放有安定药的一瓶饮料强行灌给邓某喝下,导致邓某昏迷入睡。被告人付某等人拿走邓某随身携带的港币3000元、人民币7000元、两部索爱手机,并从邓某携带的手提包内搜出邓某驾驶的本田奥德赛商务车钥匙。随后,被告人付某等人押着邓某换坐邓某的奥德赛商务车开往深圳。
逼受害人写下巨款欠条
邓某被押解到深圳后,几人在葛某深圳市的住处一起看守邓某,并用胶带捆绑住邓某的双手、双脚,用布蒙住眼睛,打电话向邓某的家人索要赎金230万元人民币。
8月20日,被告人付某、葛某等人得知邓某的家人报警后,威逼邓某写了一张230万元人民币的欠条,以及一张给其弟叫其不要报警的字条并传真给邓某弟弟。次日,葛某抢走邓某随身携带的一张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信用卡,逼邓说出信用卡的密码,取走17500元人民币。
8月22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付某、葛某、代某三人蒙住邓某双眼,将邓某押上奥德赛商务车,从深圳开车到东莞的一间加油站处,威逼邓某打电话给其弟弟索要赎金230万元人民币,然后返回深圳葛某的住处。8时许,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被告人付某、葛某,并当场解救邓某。同日19时许,公安人员抓获谷某。
香洲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付某、葛某、谷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