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一名60多岁的男子,急匆匆地来到鼓楼区婚姻登记处,咨询有关复婚的事项。
他说,两年前,他的儿子儿媳准备去美国务工。但是按相关规定,夫妻俩只能一人出国。为了能同时出国,他的儿子儿媳通过法院判决后,办理了离婚。
儿子儿媳出国成行了,一家人都很高兴。但是两年后,问题出现了。他说:“孩子判给了女方,可女方的户口在乡下。孩子现在要在城里上学,成了一大问题。”
“还有更严重的问题。儿子和媳妇去美国后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公司规定员工之间不准谈恋爱。儿子和媳妇每天都像陌生人一样维持着夫妻关系。”他激动地说:“最近,儿子打电话回来说,外边时常有人追他妻子,他又不能干涉,心里很难受。这两年多来,他们沉受了很大的精神压力。”
他说:“儿子准备换份工作后与妻子复婚。可他们远在美国,不知如何是好,所以专门打电话回家请我们帮忙咨询。”
这名依伯拿着复婚咨询手册,反复看了好几遍。可他还是认为:“当初,我儿子媳妇是假离婚的,离婚证也只是无效的纸张。他们的夫妻关系应该一直没变,不存在分开的说法。但是,假离婚后,以前的结婚证已经被收回了,现在没有证件证明他们是夫妻了。所以,我想问一下能拿回以前的结婚证么?”
工作人员说:“虽然当初你们认为是假离婚,但经过的是法律手续,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今你儿子媳妇只能重新办理复婚手续,才算是真正的夫妻。”
旁边的服务窗口148法律服务员,向依伯提建议:“还是劝你儿子媳妇早点回来办理复婚吧,这才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