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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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律师
三年前原告江燕红(化名)因为自己亲属去世需要安葬,看中了被告韩万学(化名)家里的一块地,因为这块地风水师看后说是所谓的“风水宝地”。为了这块所谓的“风水宝地”,原告江燕红在他人的撮合下与被告韩万学结了婚,江燕红也如愿得到了这块 “宝地”。但是由于双方婚前缺乏充分了解,婚后因为双方性格不和,时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而争吵,夫妻关系急剧恶化,江燕红也觉得当初结婚理由也确实过于荒唐,于是一纸诉状将韩万学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四川纳溪法院江宁女子法庭受理该案后,从双方的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实际状况出发,周密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使得双方互谅互让、友好达成了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