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离婚技巧
离婚技巧
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
婚姻调查
婚姻调查
同居纠纷
同居纠纷
再婚家庭
再婚家庭
婚姻文书
婚姻文书
家庭权利
家庭权利
调解快讯
调解快讯
离婚成本
离婚成本
离婚调解
离婚调解
心理咨询
心理咨询
港澳台婚
港澳台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
继承赠予
继承赠予
调解团队
调解团队
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
移民律师
移民律师
媒体关注
媒体关注
文学长廊
文学长廊
分手调解
分手调解
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

喝喜酒闹新房 猥亵新娘获刑

时间:2011/4/3|

阅读量:1174|

来源:朱运德律师

文本标签:
作者: 丁伟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强制猥亵妇女案作出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汪大威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处被告人代珂珂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10年2月19日17时许,被告人汪大威、代珂珂、孙畅(1994年7月13日出生)三人到居民张某家参加其婚宴。饭后三人相约到二楼闹新房,当看到新娘王某正在新房里坐着时,三人将房门锁住,抱住王某,对王某强行亲吻,并用手抚摸其胸等部分,猥亵时间长达十多分钟。王某奋力反抗,并大喊大叫。后王某的亲友将新房的门踹开,三人才停止对蔡某猥亵。犯罪后,被告人汪大威、代珂珂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大威、代珂珂伙同孙畅以暴力方法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应予惩处,遂依据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