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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携儿子裸聊 丈夫获赔1万精神赔偿费

时间:2011/5/25|

阅读量:1168|

来源:朱运德律师

文本标签:
妻子携儿子裸聊 丈夫获赔1万精神赔偿费
作者: 赵艳艳
     中国法院网讯   常年上夜班,害怕爱妻寂寞,体贴的丈夫买来了电脑。不料妻子不仅迷上了“裸聊”,甚至多次带着儿子参与自己与情人的游戏中。丈夫小强将妻子小丽和妻子的情人小伟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害费5万元。本网今天上午获悉,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出轨者”小梅及情人小伟赔偿高先生精神损失费1万元。
                  先生子后结婚 爱妻比自己小7岁
    “本来好心,却把自己的家毁了”一说起妻子裸聊的事,今年34岁的小强就恨不得扇自己的耳光,他说自己的肠子都悔青了。小强是房山区的一个普通农民,中学毕业后,小强找了个开大货车的活,经常需要跑长途,对于单身汉来说,能够到各地走走,看看“别样”的风光,小强很是满足。
    转眼到了2002年,小强已经25岁了,在农村早已到了娶妻生子的时候了,家人介绍了几个,小强多没有看上,由于经常去吃饭,小强认识了一名女服务员,女服务员说自己有个妹妹,想介绍给小强认识。后来小强认识了比自己小7岁的小丽。“年轻、漂亮、腼腆”虽然已经过去7年了,但小强至今还记得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当时只有18岁的小丽一直低着头不说话,偶尔抬头笑一笑,所有的问题都靠姐姐来回答。
    小丽的姐姐说,自己就这么一个妹妹,由于年龄小,家里人都宠着她,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家,“很单纯的,啥事都没有主意”。因为还要上班,聊了不到半个小时,小强就走了,当晚,小强失眠了,满脑子都是小丽甜甜的微笑,第二天早晨,小强就给小丽的姐姐打电话说,想跟小丽谈朋友,此后,两个人隔三差五的见面,半年后,俩人“结了婚”。“因为她年龄小,没法办结婚证,因此我们是先办酒席后扯的结婚证”。2004年儿子小杰出生,2008年1月30日俩人办理的结婚登记手续。
                  担心爱妻寂寞 买电脑充实生活
   “我俩感情很好,夫妻恩爱、家庭和睦邻居街坊们都很羡慕”小强说妻子很温柔体贴,生活顺顺利利的。然而2009年一间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为了照顾家,刚结婚时,小强很少跑长途,每天上正常班,后来也是为了多挣钱,老板给小强调了工作,不仅经常要跑长途、去外地,而且工作的时间也调整到了晚上,也就是说每天晚上才是小强上班的时间,“一个年轻女人白天要照顾孩子,而晚上老是一个人在家,应该很孤单”小强说,为了弥补不能在家的愧疚,2009年9月份,小强给小丽买了台电脑,“我现在非常后悔当初的举动-----”小强说自打买了电脑后一切都变了。
                     网上聊天不顾家 妻子提离婚
    刚开始买电脑小丽只是偶尔上上网,到了2009年年底,小强托人给小丽找了工作,在服装厂上班,工作也不累,朝九晚五的工作小丽很喜欢,偶尔晚上不用上班,小夫妻俩出去逛逛商场、看看电影,生活很是惬意。但是到了2010年年初,小强觉得有些不对劲了,晚上一觉睡醒后,小丽经常不在身边,结果发现小丽在电脑前正与网友聊的热乎。一开始,小强也没太在意,但渐渐的,小丽迷上了网络,有些不能自拔,不仅夜夜聊,连下班的时间也越来越晚了,原本应该5点半下班,到了7点半也不见她人影,问她干嘛,老是说加班。
    有一天半夜醒来,小强走出卧室找小丽,谁想推门发现小丽只穿着一件透明内衣与网友聊天。于是俩人爆发了一场争吵。
    2010年3月的一天,小强收到了一条短信:“老公,我到家了”。这是一条非常普通的短信,但对于小强来说,却很是意外。“结婚这么多年,她从来没有叫过我老公,总是直呼我的名字,现在却称呼我老公,不是很奇怪吗”小强让小丽解释这个短信,小丽支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个理由。
    通过查询,小强发现,小丽每个月通话不仅在140多个小时,就连上班期间的通话也要4、5个小时。“我问她上班时间跟谁聊天,她说跟朋友”。
                  提前回家“撞见”妻子裸聊
  2010年中旬的一天,小强提前下班赶回家,小强掏出钥匙打开卧室门的一刹那,发现妻子一丝不挂地坐在椅子上,电脑上显示一名陌生男人同样赤裸身体,耳麦里还传来对方极其恶心的挑逗声。
  见小强回家,小丽手忙脚乱地关闭视频。待穿上衣服后,妻子没有任何解释,出门后一夜未归。小强说发现妻子裸聊后,他整个人瞬间崩溃了。虽然很痛苦,但他也没有想去过多地责怪妻子,只是希望妻子能够知错就改。可妻子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开始时不常的离家出走,每次回来就说回娘家了,“我去问,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她是到网吧里开包厢,继续沉迷这种疯狂的危险游戏””于是,原本甜甜蜜蜜的两口子开始天天吵架、冷战,甚至小丽提出要离婚。
    多次挽留无效后,2011年1月31日俩人离婚了。“我很伤心,后悔买电脑、后悔让她出去工作”虽然不愿意,为了儿子好,小强幻想着妻子哪天回心转意,俩人还能复婚。
                  电脑中发现“裸聊”照片
    妻子走后的大约半个月,一天小强打开电脑,搜寻间,突然几张不堪入目的照片出现在电脑屏幕上,照片上不仅妻子赤身裸体,还有一个男人的裸照,原来这是妻子裸聊的记录,听到和看到的都是那么不堪入目,小强愤怒了,然而随后看到的则让他惊讶不已,电脑中的照片有三四百张,记录着妻子和那个被称为小伟的男人每天长时间的裸聊外,更让小强无法接受的是,妻子与小伟裸聊时还故意让儿子小杰在场,此外,妻子竟然让自己年幼的儿子脱光衣服,任视频中的小伟挑逗儿子。 “我说儿子怎么不对劲,幼儿园的老师几次跟我反映,说儿子耍流氓,有时跟小朋友们玩着玩着,就开始脱裤子----”小强说自己以为孩子调皮,严厉批评,甚至还打过孩子,原来儿子出格的举动是妻子造成的,“这不在毁孩子吗,真是不配做母亲”。
                  大年初三讨要抚养费 被情人打残
    为了讨个说法,2011年的大年初三,小强抱着儿子找到了小丽,“离婚后妻子从来没给我和孩子打电话,也不给孩子生活费,那天我是以要生活费找到她的”。让小强没有想到的是,打开门后,那个叫小伟的男子也在妻子的出租房里,见到这个拆散自己家的罪魁,小强急了,一番争吵后就是动手,结果,没想到小伟居然拿刀砍伤了小强,于是小强报了警。现在,小强只等着做完伤情鉴定,“我要让他坐牢”。
    2011年3月2日,小强将小丽和小伟告上房山法院,要求二人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同时,作为儿子的监护人,小强代替儿子起诉二人,索赔金额也是5万元。
    开庭时,小丽和小伟都未出庭,并始终拒绝与丈夫、儿子联系。
    2011年5月20日,房山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认定小丽和小伟的裸聊行为对原告的人格尊严权造成了严重损害,支持原告的诉求,但同时认为,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偏高,最终判决,二被告赔偿小强精神损害赔偿金一万元。同样儿子小杰的赔偿金也是一万元。
    截止发稿时,小丽和小伟还没有提起上诉。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