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离婚技巧
离婚技巧
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
婚姻调查
婚姻调查
同居纠纷
同居纠纷
再婚家庭
再婚家庭
婚姻文书
婚姻文书
家庭权利
家庭权利
调解快讯
调解快讯
离婚成本
离婚成本
离婚调解
离婚调解
心理咨询
心理咨询
港澳台婚
港澳台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
继承赠予
继承赠予
调解团队
调解团队
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
移民律师
移民律师
媒体关注
媒体关注
文学长廊
文学长廊
分手调解
分手调解
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

盗贼趁虚而入多次盗窃大学生

时间:2011/6/2|

阅读量:1132|

来源:朱运德律师

文本标签:
 江苏一男子窜到河南新乡市一所大学校园内,趁大学生们的防备心理弱,多次盗窃大学生的书包。
    现在的大学都是开放的,任何人都可以随便进出,这往往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被告人角某是江苏人,在新乡市某大学的附近打工,平时下班后比较清闲,美丽的大学校园成了他常去的地方。常去大学校园,他发现大学生们彼此之间基本上没有防备心,为了占取吃饭或上自习的座位,他们的书包等物品在食堂、教室等公众场合随处放置。2010年11月份,被告人角某先后两次到新乡市某大学餐厅内,趁无人看管之际,将被害人赵xx和被害人刘xx放在凳子上的挎包盗走,包内有现金123元,被盗物品经新乡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为510元。
    过了几天,他发现竟然没事,于是他又故伎重演,2010年12月初,被告人角某再次来到该大学餐厅内将被害人杨xx放在凳子上的挎包盗走,不料这次被保安发现,在跑至学校西门口时被抓获。包内有现金391元及贝蒂牌钱包、三本书,经新乡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物品价值272元。案发后,追回被盗赃物及391元赃款,已发还被害人。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角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偶犯,赃款赃物已退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案情,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遂以《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判决。 6月1日,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此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角某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