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离婚技巧
离婚技巧
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
婚姻调查
婚姻调查
同居纠纷
同居纠纷
再婚家庭
再婚家庭
婚姻文书
婚姻文书
家庭权利
家庭权利
调解快讯
调解快讯
离婚成本
离婚成本
离婚调解
离婚调解
心理咨询
心理咨询
港澳台婚
港澳台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
继承赠予
继承赠予
调解团队
调解团队
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
移民律师
移民律师
媒体关注
媒体关注
文学长廊
文学长廊
分手调解
分手调解
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

影楼女老板看样板房跌落骨折 开发商赔偿14万

时间:2011/7/11|

阅读量:1158|

来源:朱运德律师

文本标签:
 
作者: 李鸿光 
     中国法院网讯   持香港身份证明的李女士,看中了某在建的商品房。她前往该楼盘参观房地产开发商装潢的样板房,因途经样板房现场尚在建设中,在经过一处由几块木板搭建的临时坡道时,因木板固定不稳而晃动,导致李女士从高处摔下酿成骨折,为此她向法院起诉要求该楼盘的房地产开发商赔偿各类损失计20.6万余元。7月8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决由该房地产开发商赔偿李女士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总计14.3万余元。
    2008年7月14日,李女士来到静安区某正在建造的楼盘工地,因该房地产开发商将楼盘预售设在此地,她与售楼人员洽谈了相关购房事宜后,在售楼人员的陪同下进入施工现场查看样板房。李女士在经过一处由几块木板搭建的临时坡道时,因木板固定不稳而晃动,导致她从高处摔下,造成左足跖骨骨折。
    在2008年7月14日至24日;2009年5月4日至11日时间段内,李女士两次住院手术治疗,该房地产开发商已垫付医疗费55984.82元。2009年12月,李女士自行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她的伤情作鉴定,结论为因外力作用致左足外伤,左足跖跗骨折伴脱位,现左足活动受限,一足足弓结构破坏,评定十级伤残。
    2010年5月中旬,李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该房地产开发商赔偿她摔伤的各类经济损失20万余元。诉讼中,该房地产开发商对李女士自行委托鉴定不予认可,要求法院重新鉴定,李女士表示同意。同年11月底,司法鉴定意见书的结论为:李女士因故从高处摔下,致左足2、3、4跖骨基底部骨折,伴跖跗关节脱位。可休息180日、护理90日和营养60日。
    法庭上,该房地产开发商辩称在建工程系江苏南通某集团公司总承包,现场由该公司负责。而李女士应当知道进入在建施工场地有一定的危险,却持放任的态度导致事故的发生,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还认为开发商不是施工方,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但出于人道已经为李女士垫付了55984.82元医药费,请求法院在审理中一并处理。
    法院查明, 50开外的李女士系上海某著名婚纱摄影有限公司总经理,月工资为2万元。2007年7月,李女士与婚纱摄影公司签订协议,由她负责公司下属一分店的经营,承诺完成年营业额150万元。在发来发来完成前每月只领取基本工资8800元,待年度完成150万元营业额后,按每月2万元工资标准补足差额,并给予奖励提成。而李女士儿子也系该婚纱摄影公司雇员,每月工资为8000元。自2008年7月15日起,向公司请假照顾母亲脚骨折受伤的陪护。法院认为,相关建筑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建筑施工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涉案开发商在布置的样板房过程中,在未能提供安全环境下,带领李女士进入危险的施工现场导致事故发生,对此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遂法院作出开发商败诉的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