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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公娶姐姐,只为给侄女上户口

时间:2012/5/15|

阅读量:1083|

来源:朱运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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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姐非婚生子,妹妹制定上户方案助侄女上户,还购买了假出生证明,触犯了刑法

  “如果上天能再给我一次机会,为了姐姐我仍会选择离婚,只是不会花80元钱去买出生证明。”34岁的李晓媛因为亲情站上了(重庆)南岸区法院被告席。去年初,李晓媛的亲姐姐李晓莉非婚产下一名女婴,无法给孩子上户。看姐姐整日为此事着急,妹妹李晓媛便谋划了“上户方案”:为了帮姐姐,她与自己的丈夫离婚,然后让亲姐姐与自己的老公结婚。

  姐妹从小感情就好

  出生在江津农村的李晓莉和李晓媛,曾经是村里的两朵姊妹花。李晓媛是妹妹,比晓莉小2岁,家里排行老幺,上面还有两个哥哥。

  由于农活较多,在姐妹俩还在上小学时,父母就会让晓莉帮忙收割或煮饭。每次见姐姐忙里忙外,晓媛就会过去抢着做事。有一次,姐姐晓莉因为切猪草,手背被划了一条长长的口,鲜血直流。晓媛紧张地哭着到处找妈妈,随后几天,家务事由晓媛一个人全包。村里很多人都羡慕她们姐妹俩,相亲相爱、互相照顾。

  姐姐突然称怀孕了

  虽然家庭条件不好,但晓媛的父母还是让她读完了初中。而晓莉只念了一年初中就退学在家务农。

  待晓媛初中毕业后,姐妹俩反复辗转深圳、广州、上海等地打工,两人相依为命感情深厚。

  2004年,晓媛与周海涛相识。一年后,海涛提出回重庆结婚。在姐姐晓莉的准许下,三人回到重庆南岸区找了工作。让晓媛十分意外的是,前年6月,晓莉无助地找到晓媛,说自己已有两个月身孕,并打算将孩子生下来。那时,晓莉34岁。

  妹妹盘算上户方案

  在晓媛的记忆中,只见过晓莉口中的男朋友几次面。让她愤怒的是,在姐姐怀孕两个月后,该男子玩起了失踪,“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但晓莉还是坚持要将孩子生下来。去年上半年,侄女坠地,晓莉为她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张淇”。坐月子期间,晓莉不敢告诉在农村的父母,只有晓媛陪同。

  由于晓莉是未婚生育,女儿张淇出生后一直没办相关上户手续。眼看姐姐为侄女的事整日焦虑,晓媛开始盘算着“上户方案”。反复思索后,计谋出炉:晓媛先与丈夫周海涛离婚,姐姐再与周海涛结婚,然后去买一个医院的出生证明,最后就可带着结婚证和出生证上户了。

  妹妹为此触犯刑法

  去年7月,“上户方案”开始实施,晓媛与周海涛很快离婚。随后,周海涛与晓莉成功办理了结婚手续。方案进行到第三步,晓媛又到南坪汽车站附近花了近80元买了一张出生证。她将侄女的名字改为周淇,父亲一栏写上周海涛。

  去年底,晓媛陪同晓莉来到南岸区公安机关办理婴儿入户手续,不料工作人员当场发现了出生证系伪造。随后,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进一步确定系伪造。

  归案后,李晓媛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昨天,记者从南岸区法院了解到,法官认为,李晓媛非法购买虚假出生医学证明,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半年。鉴于被告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缓刑一年。

  律师点评

  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张波律师说:这是一个引人深思的案例。其一,婚姻并非儿戏,他们把婚姻作为规避相关法律法规的工具,违反了《婚姻法》中婚姻自愿、合法的原则性规定,同时也亵渎了婚姻的神圣性。

  其二,出生证明是国家进行计划生育管理及户籍制度管理的有效证件之一,禁止伪造或买卖。晓媛的行为,虽动机值得理解,但确已触犯刑法,最终只能自食其果。

  这则真实的案例提醒广大读者,亲情固然重要,朋友有难出谋划策也是美德,但不能因此触碰道德底线,更不能触犯法律尤其是刑法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后果可能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