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离婚技巧
离婚技巧
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
婚姻调查
婚姻调查
同居纠纷
同居纠纷
再婚家庭
再婚家庭
婚姻文书
婚姻文书
家庭权利
家庭权利
调解快讯
调解快讯
离婚成本
离婚成本
离婚调解
离婚调解
心理咨询
心理咨询
港澳台婚
港澳台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
继承赠予
继承赠予
调解团队
调解团队
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
移民律师
移民律师
媒体关注
媒体关注
文学长廊
文学长廊
分手调解
分手调解
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

姐弟网恋仓促结婚 “小丈夫”闹离婚索赔20万元

时间:2012/5/25|

阅读量:1080|

来源:朱运德律师

文本标签:
        一对年龄相差8岁的姐弟恋人,通过网络交友相识后仓促结婚,因琐事纠纷无法继续生活,对簿公堂之际,双方都同意离婚,共同财产分割也无争议。男方索要20万元精神损失费,女方不同意,法院经审理也不支持,最终男方只拿走了电脑和床。

  出生于1976年李某是个喜欢上网的青年,2010年的秋天,李某通过网络交友认识了出生于1968年的女子王某。尽管二人年龄差距较大,王某还曾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但在交往中二人情投意合,很快恋情从虚拟世界延伸到现实生活,进而喜结良缘。然而,婚后二人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渐渐觉得婚姻走到尽头。2012年李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等,要求本案诉讼费由被告王某承担。

  庭审中,李某诉称,双方经网络相识相恋,后仓促结婚,因没有感情基础,婚后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已经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了。原告系初婚,被告系再婚,除了要求离婚和分财产之外,被告还要赔偿原告2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被告王某同意离婚、财产依法分割,但不同意原告精神损失费的索赔,认为该主张没有道理。

  北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均同意离婚的请求,法院予以准许。关于财产分割问题,根据原被告提供证据材料、法庭查明事实,双方在审理期间达成一致意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所以依法准许。被告索要20万元精神损失费的主张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原告李某和被告王某离婚,床和电脑归原告所有,其余财产归被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