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离婚技巧
离婚技巧
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
婚姻调查
婚姻调查
同居纠纷
同居纠纷
再婚家庭
再婚家庭
婚姻文书
婚姻文书
家庭权利
家庭权利
调解快讯
调解快讯
离婚成本
离婚成本
离婚调解
离婚调解
心理咨询
心理咨询
港澳台婚
港澳台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
继承赠予
继承赠予
调解团队
调解团队
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
移民律师
移民律师
媒体关注
媒体关注
文学长廊
文学长廊
分手调解
分手调解
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

家庭更换户口簿遭遇尴尬事 母子误登记为夫妻

时间:2012/5/31|

阅读量:1102|

来源:朱运德律师

文本标签:
      (广西)钦州的蓝女士近日致电本报称,她家更换新户口簿时,派出所误将她和儿子的关系登记成了夫妻关系。她跑了两趟派出所,还没能更正过来。记者就此采访了钦州市钦北公安分局户籍科,工作人员称这可能是因为蓝女士家的“户主”有点特殊,而电脑系统里的人口信息选项又有限,导致出现了失误,她可持村委证明前来更改。

  蓝女士说,他们一家是钦州市钦北区贵台镇人,如今都在南宁打工生活。去年11月,她丈夫蒙先生按要求前去贵台派出所更换新的户口簿,新户口簿拿到手后,蒙先生未仔细查看,便带回了南宁。一天,南宁的邻居偶然翻看她家的户口簿,惊讶地问她:“你老公那么年轻啊,才十几岁?”她拿过来仔细一瞧,这才发现新户口簿上把她和儿子的关系搞错了,邻居说的她“老公”,其实是她儿子。户口簿上,户主是她丈夫的叔叔,她丈夫与户主关系是“侄子”,她儿子与户主关系是“孙子”,她与户主的关系竟然是“孙媳妇”。

  今年春节前,蓝女士一家回老家过年,她特地带上户口簿。派出所管户籍的民警要求她提供结婚证,但她当时没带结婚证回去,民警便说,村委会证明也行。5月25日,蓝女士回老家看望老人,这次,她带着村委会的证明再次去到了派出所。户籍窗口的人称“本来就是这样”,不肯帮她改,让她找领导。最后,工作人员只在她儿子那一页注明,与户主是叔孙关系。“这还是不能解决问题啊!”蓝女士不解地说。

  5月30日上午11时许,记者就此来到钦北公安分局户籍科了解情况。该科冯科长说,蓝女士家的“户主”有点特殊。户口簿上的“关系”,指的是家庭成员与户主之间的关系,新的户口簿完全是用电脑操作打印的,不能手写,“关系”一栏中,只有父母、子女、夫妻或孙子、孙女、孙媳等选项,而没有“侄媳妇”这一项。蓝女士与户主的关系,应选择“其他家属”这一项。

  冯说,居民在申领或更换户口簿时,拿到证后一定要认真核对,发现有误当场提出。若事后再要求更改,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像蓝女士这种情况,只要村委开个证明说明他们夫妻与户主的关系,是可以更改的。不过,由于“户主”是叔叔,就算更改,她与丈夫的夫妻关系也无法在户口本中体现,除非“户主”是她的丈夫。

  冯解释说,贵台派出所的户籍民警因警衔晋级去参加培训了,蓝女士办理受阻可能是值班协警不了解业务所致,她将指导派出所为蓝女士完成更改。(孙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