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将要结婚或以结婚为前提的借款发生纷争并不稀奇,但是近日,年近八十的侍大爷也因为此事将年近七十的郑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
原告诉称:2003年初,原被告通过婚姻介绍所相识,同年3月9日同居,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被告多次称自己贫困借钱,至2004年12月3日止,共借走七万元。每次借款都打借据,但借据由被告保管,新借据形成被告即把旧借据销毁。后被告又称若要结婚需给她买房,因此拿走十万五千元。2012年4月2日夜,被告不辞而别,多次寻找无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共十七万五千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