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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夫妻闹离婚 女方要求赔偿一元

时间:2012/7/26|

阅读量:1098|

来源:朱运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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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百色5月8日电 (吴玲葭岑丽华)广西百色市一对九零后的小夫妻,结婚刚一年多,便闹上法院。对于男方要求离婚的请求,女方要求赔偿一元钱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了结。5月8日,百色市那坡县人民法院依法调解结案了这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

那坡县法院介绍,黄某与王某都是九零后的小青年,2010年,俩人相识后交往不久便登记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不注意培养感情,双方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2011年3月,王芳因再一次的争吵被迫搬回娘家居住。事后,双方一直僵持着,互不往来。黄某认为双方无感情可言,继续维持婚姻已经没有意义,遂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亲请求。

在法院调解中,当事双方均表示选择结束婚姻生活对彼此都是一种解脱,王某同意离婚,但有个条件,那就是丈夫黄某需补偿给自己精神损害赔偿金一元。对于这一请求,黄某表示同意并当庭支付。最终,双方签下了调解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