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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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律师
贾先生诉称,他与杨女士于1987年结婚,于1992年12月离婚。2002年4月,他与儿子做了亲子关系鉴定,结果显示他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2011年8月,贾先生再次起诉,要求确认他与女儿也不存在亲子关系。贾先生说,他与杨女士婚后感情不和,结婚不到1个月就分居了,按时间计算,女儿不应是他亲生的。
当时,杨女士母女均未出庭应诉,并放弃答辩,法院与她们沟通时,杨女士的女儿坚决不同意做亲子关系鉴定。法院最终缺席审理案件,并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确认贾先生与女孩不存在亲子关系。
贾先生认为,杨女士欺骗了自己,起诉要求杨女士赔偿他精神损害10万元。据悉,杨女士接到诉状后暂无答辩。顺义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