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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发男性人身“保护令” 前妻不得扰前夫

时间:2012/8/16|

阅读量:1188|

来源:朱运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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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欺负”丈夫不全是打情骂俏,也有动真格的,更有丈夫不堪重压“起而反之”的。广州市白云区的张先生就因为无法忍受妻子的家庭暴力,主动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白云法院在审理二人离婚案件时,于近日发出了广州首宗男性人身“保护令”,要求前妻半年内不得骚扰前夫

  18年前,张先生和李女士经人介绍相识,感情甜蜜,两年后结婚生子。然而,婚后情况“风云突变”。张先生称,妻子婚后脾气暴躁,还经常打砸家中物品,对父母也不孝顺。张先生一再忍让,妻子却越闹越厉害。经长期发酵,二人感情裂痕越来越大。最终,张先生主动提出离婚,妻子不答应,他于是诉至法院。

  在法院调解过程中,张先生态度强硬,妻子却哭诉不想离婚,看着令人心软。然而,回到家中妻子又“回过神来”,一阵哭闹,电视、衣柜砸了个遍,家中铁门也未能幸免。不久,妻子更是带着彪形大汉跑到张先生单位“找茬”,谩骂推搡,好在保安出面将其“请走”。

  忍无可忍,张先生很快向法院提交“人身保护令”申请,法院于是裁定妻子6个月内严禁殴打、威胁张先生,并严禁利用电话、通信骚扰,严禁跟踪、窥视张先生。之后,李女士的确有所收敛,张先生也做出让步,双方妥善达成财产分割协议。新闻链接

  珠海经验:遏制“分手暴力”

  早在去年7月份,珠海香洲法院就发出了广东首个男性人身“保护令”。原因是妻子带着亲戚对丈夫殴打、侮辱,无奈之下丈夫向法院求助,法院最终裁定禁止妻子及其亲友对丈夫进行殴打、威胁。而从目前来看,人身“保护令”主要还是针对女性,男性较为少见。

  从珠海市法院的经验来看,早前该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20宗。所发出的人身“保护令”均有效遏制了“分手暴力”现象的出现,在诉讼过程中及诉讼终结离婚之后,被申请人未再对申请人实施过家庭暴力。此外,多数经调解后,受害人未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