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男方虽然同意离婚,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妻子需要将北京市户口迁回原籍河北省。
小王和小李于2007年结婚,小王是河北人,小李是北京人,两人均系农户。结婚满三年后,丈夫小李便将妻子小王的户口迁到了北京。婚后初期小两口的感情尚好,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因为家庭琐事产生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因无法忍受经常吵架的日子,妻子小王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与丈夫小李离婚。
面对妻子的诉讼请求,丈夫小李提出,妻子的户口是因为嫁给了自己才获得的,之所以能落户北京也完全是因为与自己的婚姻,现在既然妻子要求离婚,那么妻子必须将北京户口迁回河北老家,只有这样,才同意跟小王离婚。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