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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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律师
妻子“出墙”丈夫敲诈“偷腥者”
据悉,只有小学文化的张杰自小好逸恶劳,不时偷些邻居的财物。1977年,27岁的张杰因犯盗窃罪,被富顺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出狱后,张杰与小自己3岁的祝梅结婚。
1992年,在富顺县城某公司打工的祝梅认识了该公司安装队的汽车驾驶员王庆,二人常有往来。1993年初夏的一天,祝梅请王庆帮忙将一个柜子拉回农村老家。途中,二人在车上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王庆给了祝梅100元钱。
两天后,祝梅对丈夫张杰说,王庆强奸了她。随后,张杰威胁王杰,称要将此事告诉他单位和他妻子。王庆表示愿意掏钱,张杰却说:“我不要钱,我要砍断你一只手讨回公道。”王庆慌忙求饶,并立即掏出2000元钱给张杰。拿到钱后,张杰让王庆走了。
此后,张杰隔三差五就以同样的理由相威胁,勒索王庆。直到1995年,张杰再因涉嫌犯盗窃被富顺警方抓获。此时,张杰已经勒索王庆现金1.7万余元。
丈夫入狱妻子继续敲诈
张杰身陷囹圄后,祝梅继续敲诈王庆,并明确提出10万元的数目。王庆只得继续拿钱给祝梅,最多一次达3400元。
1996年,富顺县人民法院再次以盗窃罪判处张杰有期徒刑8年。不久,祝梅与张杰离婚,继续以敲诈勒索王庆现金所得为生活来源。尽管两年后,祝梅与另一男子非婚同居,直到该男子2011年1月因病死亡。
2003年,张杰刑满释放后,又和祝梅二人一起,继续敲诈王庆,称其害得他们家庭解体。
收条曝光敲诈者获刑7年
自祝梅提出10万元的敲诈数目后,王庆每次给钱,都叫祝梅、张杰打了收条。王庆被张杰、祝梅敲诈勒索后,从未向家人提及。2011年6月21日,王庆的女儿在其床头柜里无意中发现了他积攒的收条,王庆才不得不告诉妻子和女儿,自己被敲诈的实情。在女儿的开导下,王庆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1年7月5日,张杰被警方捉拿归案,一月后被富顺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