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家住吉安县城的张某将外出打工认识二十余天的女朋友胡某带回家,双方闪速领取了结婚证。婚前,胡某要求张某支付了2.3万元的彩礼钱。婚后,胡某又要求张某往其账户里存入1.5万元用于生活开支。婚后一个多月,胡某说要回娘家看望父母,其后一去不回,不见踪影。这时的张某才如梦初醒,赶紧到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后,发现胡某根本不姓胡,真实姓名叫吴观秀,已经结婚,并生育了2个小孩,现在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与张某在县民政局登记结婚,法院以吴观秀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
假“妻子”入狱后,张某多次前往民政部门,要求撤销结婚登记,但民政局告之其没有权限拒绝办理。之后,张某又来到法院要求起诉离婚,但其起诉的被告名字却是吴观秀,而结婚证上的名字却是胡某,因为在法律上吴观秀根本就没有与他结婚,而吴观秀冒用胡某的身份证胡某本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一桩婚姻,法院对张某起诉吴观秀不予立案。尽管法院已经将吴观秀以诈骗罪判刑,但历经一年,张某的婚姻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现张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民政局撤销结婚证书,法院已经受理该案。
张某外出打工时巧遇“知心”女友,双方闪速结婚却遭遇骗局,女友冒用他人身份证与其假结婚骗取财物,张某最后落得人财两失,想尽快离婚都不容易。11月3日,张某向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吉安县民政局撤销结婚证书。
法律依据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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