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离婚技巧
离婚技巧
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
婚姻调查
婚姻调查
同居纠纷
同居纠纷
再婚家庭
再婚家庭
婚姻文书
婚姻文书
家庭权利
家庭权利
调解快讯
调解快讯
离婚成本
离婚成本
离婚调解
离婚调解
心理咨询
心理咨询
港澳台婚
港澳台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
继承赠予
继承赠予
调解团队
调解团队
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
移民律师
移民律师
媒体关注
媒体关注
文学长廊
文学长廊
分手调解
分手调解
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

分手情侣为争车牌再上公堂

时间:2013/7/3|

阅读量:1016|

来源:朱运德律师

文本标签:
 
  张女士和王先生原是情侣关系,为了出行方便,二人于2010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轿车,车辆登记在张女士名下,同时约定共同所有,共同使用,后双方因性格不合而分手。2012年3月,王先生起诉至法院称,自己已经把张女士出资买车的全部款项付清,请求法院判令张女士返还轿车。后经承办法官悉心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张女士将车返还给王先生,待王先生摇号中签后再将该车辆登记在其名下,王先生表示同意。一年过去了,王先生迟迟摇不上号,因无车出行不便,张女士在久等未果后,将王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车牌。
  张女士诉称,自2011年1月1日,北京市开始对购车资格施行管控,上次诉讼中,考虑到限购政策可能导致买车难, 双方仅约定将车还给王先生,车牌仍归自己所有,待王先生中签后再将车过户到其名下。随着中签难度增加,王先生迟迟摇不上号,而自己名下已经登记有车,按照新规定不能再有车辆。基于出行便利的需要,现要求王先生返还车牌和车辆。
  庭审中,王先生辩称,自己与被告只是朋友关系,当时二人商量着一起出钱买车,然后共同使用,全款是8万,原告张女士出资3万,剩下的都是王先生自己出的,且张女士的出资自己已经给她了。王先生称,去年起诉的时候,自己已经通过法院给张女士打了条,说这车以后的一切责任都由王先生自己承担,并撤回了起诉。故王先生认为,车和车牌都归自己所有,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昔日情侣共同出资购车,分手后男子为争车辆将女友诉至法院,经过法官的悉心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后因男子摇号久摇未中,近日,二人为争车牌号再度对簿公堂。
朱运德律师联系电话:18926562158
http://www.cnhuny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