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0岁的张华,在合肥一家企业工作。 1995年6月,他在合肥迎娶妻子小圆,并于同年11月生下一个胖小子,一家人生活很美满。由于工作关系,张华经常要去安庆一家工厂联系业务。 2006年的一天,张华在安庆和几位朋友吃饭时,认识年仅21岁的莉莉。健谈的张华很快取得莉莉的信任,两人一来二往很快有了感情,张华告诉莉莉,自己至今未婚,非她不娶。
涉世不深的莉莉对张华深信不疑,还带张华见了自己的父母,2007年6月两人同居了,同年10月,在莉莉父母的要求下,张华在安庆一家大型酒店举行隆重的婚礼,并邀请自己的好友前来证婚。
携小三逛街撞上妻姐
2009年3月,张华和莉莉在安庆生育一个女孩,同年他们又搬入安庆的新家,在外人看来两人俨然一对夫妻。
期间莉莉多次提出要和张华办理结婚证,但张华都以工作忙为借口拖着不办。期间为取得莉莉的信任,张华竟还带着莉莉去自己的老家介绍给亲属认识。 4年时间,借经常出差的机会,张华周旋在两个女人之间,竟没有露出破绽。
直到今年3月,张华带着莉莉和女儿来合肥逛街,一家三口正高兴时,不巧被妻子小圆的姐姐碰上了。“妹夫身边女孩咋和妹夫长得那么像?”,正欲打招呼时,她看出妹夫和身边女人关系非同一般,质问后,两人争吵起来。
一旁的莉莉终于知道自己竟然做了多年的“小三”,而之后妻子小圆也明白,忙碌的丈夫原来在外面“娶妻”生子。一气之下,小圆报了警。 2011年4月7日,张华被安庆市迎江公安分局传唤到案,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他如实供述了自己重婚的事实。
安庆市迎江区法院认为,张华触犯重婚罪,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如实供述了自己罪行,属自首,遂作出上述判决
为兑现对小三的承诺,合肥一男子隐瞒已婚事实,在安庆一大型酒店大摆筵席迎娶“小三”,“光明正大”地重婚生子。四年来,他周旋在两个女人之间,竟没有被发现,然而终有穿帮时。 7月20日,犯重婚罪的他被安庆市迎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况。法律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事实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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