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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离婚证据不足被驳

时间:2013/7/22|

阅读量:1735|

来源:朱运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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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某于2002年12月入伍,2010年10月回家乡时认识了90后姑娘陈某。两人迅速热恋后结婚。期间,陈某还去部队探望谢某,夫妻二人共同生活一月有余。陈某回到泾县后,不愿意独守空房,整日面对公婆的唠叨,便一直在娘家生活。由此招来公婆对其的不满。谢某一次回家探亲中又无意发现陈某与异性的QQ聊天记录,内容暧昧。一气之下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庭审中,陈某觉得双方感情没有问题,自己回娘家居住,也是出于寂寞,自己也没有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相识后系自由恋爱,自愿登记结婚,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后,被告到部队探望原告,双方和睦相处,保持联系,夫妻感情尚可。后因琐事争执,致关系不睦,但感情尚未破裂。今后,只要双方改正不足,加强沟通,被告处理好与原告家人的关系,夫妻完全有和好的可能。
  现役军人谢某与自己小8岁的陈某喜结良缘,好景不长,一份QQ聊天记录将谢某的“好梦”彻底打碎。近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现役军人诉90后少妻的离婚案进行了审理,一审判决驳回谢某的离婚诉讼请求。

朱运德律师联系电话:1892656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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