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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为争三千快,气走妻子

时间:2013/7/30|

阅读量:1016|

来源:朱运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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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赵洪(化名)诉称,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认识谈婚,婚后夫妻感情一直较好,但因为经济关系双方经常产生矛盾。2009年底,双方因为3000元存在谁的名下,再次发生争吵,被告王彬(化名)负气离家出走,近两年的时间双方没有任何联系,原告也多方寻找未果。今年,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请解除婚姻关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找到被告的父母了解相关情况。老人告知,自己女儿并非下落不明,而是在江苏打工,有时也会给他们两位老人打电话回来。当问及老人如何看待女儿和女婿的婚姻问题时,老人表示,尊重原、被告双方的意愿,但还是非常希望原、被告和好,希望法官多费心!恰逢此时,被告给老人打来电话,承办法官借此机会通过电话和被告进行了沟通交流,从夫妻感情、孩子抚养以及家庭的共同维系等方面给被告进行了入情入理的分析,并提出被告最好可以回来参加庭审,以便法庭对双方进行劝解。最后,被告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表示自己不同意离婚,会尽量请假回来。
  开庭当天,原、被告双方如期到庭。庭审中,双方分别就夫妻感情、财产情况和孩子抚养问题作了陈述、举证和答辩。通过庭审,法官发现这起案件有些不同寻常,那就是整个庭审过程中原、被告表现都非常平静,没有一般离婚案件中的激烈争吵。考虑到双方尚有和好可能,法官进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劝解双方珍惜多年共同生活建立的深厚感情,慎重对待自己的离婚诉求。当法官再次询问双方对婚姻的意见时,被告提出,婚后和原告关系一直较好,也没有什么大的矛盾,就是经济问题有些分歧,还是希望和好,自己也会对两边的老人孝顺,和好后,自己就回来和原告在一起,一边带儿子边上班。法官随后征询原告意见,原告见被告如此真诚的表态,也表示愿意和被告和好,但是要求被告必须保证以后不能一吵架就离家出走。被告也点头答应了原告的要求,表示今后会和原告共同努力,有什么问题大家都商量着解决。最终,本案经法官调解,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和好如初。
  “感谢法官的耐心劝解,我们以后遇到困难会相互体谅,多站在对方的立场想一想,不会再争执不下,也不会再一走了之。”说完这句话之后,夫妻相伴而行,走出了法庭。
  夫妻俩因三千块钱存谁名下发生激烈争吵,妻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在外两年,丈夫不知其音讯,双方的婚姻眼看已走到尽头。1月17日,在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龙会法庭法官的真情耐心调解下,双方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夫妻破镜重圆。

朱运德律师联系电话:1892656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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