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许昌县张潘镇的李先生与鄢陵县只乐乡的董女士经李先生的姐姐介绍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经过不到半个月的接触与了解,均已近不惑之年的二人便匆匆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手续办过之后,李先生及其家人便开始跟董女士商量举行结婚仪式的事。
按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既然二人已领了结婚证,举行结婚仪式应该既是情理之中,也是双方都非常乐意的事。但跟随姐姐多年在大城市生活的董女士,当真正面临要结婚的时候,不知怎地,却异常犹豫起来。耳闻目睹亲人或身边的朋友遭遇过婚姻不幸的她,但凡遇到任何一个有感觉的人,就不免会拿出对方的特征和那些不幸婚姻的角色对号入座,以至于越想越没信心,越想越感觉到后怕。这点也正是董女士这么多年来一直不敢步入婚姻殿堂的重要原因。正因如此,李先生及其家人越是催促尽快举行结婚仪式,董女士的心里越是没底、越是恐惧。在几经斟酌之后,董女士终于下定了决心,为了自己,更为了对李先生负责,两人还是分手比较好。面对董女士突然提出的分手请求,李先生非常不理解,也坚决反对。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无奈,董女士只好提起离婚之诉,一纸诉状将李先生告上法院。当全面了解案情之后,鉴于二人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的客观实际情况,主审法官便开始耐心细致地分头做二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二人和平分手,达成了离婚协议。
主审法官很想借此案告诫广大的大龄男女青年朋友,不管是基于对那些所见所闻悲剧婚姻产生的恐惧,还是对曾经深爱之人的恋恋不忘,又或是因为工作、求学原因而导致自己的剩男剩女,在追求自己迟到的爱情与婚姻时,都更需要理智、慎重地对待。要相信,那个“众里寻他千百度”的人,或许就在一个合适的地方等着你,千万不可一时冲动、脑子一热,不顾一切,免得到头来既耽误了自己,也伤害了别人。
8月13日,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大龄男女青年因草率结婚而酿成的闪电离婚案,经主审法官耐心调解,董女士与李先生最终达成离婚协议,结束了一段有名无实的婚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