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离婚技巧
离婚技巧
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
婚姻调查
婚姻调查
同居纠纷
同居纠纷
再婚家庭
再婚家庭
婚姻文书
婚姻文书
家庭权利
家庭权利
调解快讯
调解快讯
离婚成本
离婚成本
离婚调解
离婚调解
心理咨询
心理咨询
港澳台婚
港澳台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
继承赠予
继承赠予
调解团队
调解团队
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
移民律师
移民律师
媒体关注
媒体关注
文学长廊
文学长廊
分手调解
分手调解
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

丈夫成全“有情人”妻子爱上夫表兄

时间:2013/8/5|

阅读量:1819|

来源:朱运德律师

文本标签:

  原告徐某和被告陈某于2007年10月20日自愿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夫妻感情尚可。2009年8月,原、被告与被告的表哥王某一起到东莞打工,为了节约生活成本,三人租了个两房一厅居住。由于被告在东莞做装修工,经常早出晚归,导致原告徐某和其表兄王某相处机会变多。一来二往,原告和王某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且两人已经不满足于这种关系,表示即使补偿点钱给陈某也可以,但无论如何徐某要和陈某离婚。为此,原告徐某于2010年6月22日以双方性格一直不和,夫妻感情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在一起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庭审中,原告承认其有外遇的事实,同时被告亦表示,由于外遇对象的特殊性,导致被告在家根本无法清净生活,夫妻之间已经毫无感情可言了,但是被告就是不同意离婚,要拖垮原告和王某。考虑到原、被告并没有生育小孩且双方都还年轻,承办法官主要是做双方的调离工作。经过近4个小时的思想工作,被告终于放下了心中的怒火,认识到了未来更值得自己去珍惜。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上述调解协议

  “虽然我对你们只有恨,但是事已至此,既然大家都还年轻,那就听法官的劝吧,我们就这样散了吧,本来我是想拖死你们,让你们两人不能名正言顺的在一起!”被告陈某边签离婚协议书边说道。8月18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七琴法庭法官通过近4小时、耐心细致的说服劝解,终于解决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原告徐某(女方)和被告陈某(男方)自愿离婚;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归被告陈某所有,原告赔偿被告精神损失费1万元。
 
朱运德律师联系电话:1892656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