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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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律师
来源:山东法院网
作者:于婧 王士民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发展和相亲交友类栏目的热播,网络征婚交友越来越多,婚恋交友网站也十分火爆。然而,婚恋网站在充当“红娘”的同时,也逐渐成为一些不法分子实施犯罪、侵犯他人财产的温床。肥城市人民法院法官提醒市民:网络征婚交友须警惕,有玫瑰,也有陷阱!
2012年 11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一位姑娘哭诉自己被人给骗了。原来,小丽(化名)于2012年 6月份通过国内某征婚网站认识了一名男子,该男子声称自己有房、有车,并有一公司,收入颇高。两人迅速确立了恋爱关系,男子渐渐取得了小丽的信任。正当小丽觉得幸福来得很突然的时候,男子开始以各种理由谎称自己急需用钱,骗取了小丽现金 1万余元,并拿着小丽的两张信用卡用于个人消费,透支近3 万元。小丽在亲友的提醒下,多次催男子偿还现金和透支的信用卡金额,然而,该男子却在与小丽大吵一架后消失了。2013 年 1月,公安机关在上海将在逃的男子抓获。到案后,该男子供认自己是一名外地已婚出租车司机,在某征婚网站虚构了个人及财产信息,借征婚交友之名行骗。法院一审认为,该男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在诈骗过程中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至此,女孩心目中的“高富帅”,一夜间变成了诈骗犯。
法官提醒:近年来,利用征婚交友网站实施犯罪行为的案件越来越多,屡屡发生市民被骗取钱财、遭敲诈勒索等情况。针对这一现象,肥城法院调研发现,借婚恋网站实施犯罪案件有六大特点,即:实施犯罪人多为男性,且多数文化程度较低;犯罪对象多为女性,且多数年龄偏大、未就业、感情受挫;多以个人作案为主,少有团伙作案;犯罪类型多为诈骗和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类犯罪;犯罪手法多样化;犯罪手段多以网络为媒介,如网站私信、QQ 、微信等。法官大体列举了几种骗子常用的诈骗借口:1、谎称手机欠费、钱包失窃等,向对方借钱或要求充值。2、约会过程中谎称发生事故、家人患病需要医治,急需用钱,向对方提供银行账户要求汇款。3、谎称自己有“背景”,以介绍工作、购买“内部价”住房、炒股、基金内幕等为借口骗钱。4、交往过程中骗取对方信任,透支信用卡消费。5、借口店面开业、资金周转、投资创业等骗取对方资助钱财。法官提醒在网上征婚交友的市民:不要轻易与网友发生金钱借贷关系,女性网友尽量不要独自约见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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