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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养子欲断关系上法庭

时间:2015/5/8|

阅读量:1055|

来源:朱运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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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所行 连聪

    50年前在车站捡回男婴,辛苦将孩子抚养成人,老伴去世后自己身患重病,养子很少看望,八旬养父伤心落泪,绝望的将养子告上法庭要求断绝养父子关系。近日,经市中院审理,最终判定解除二人的收养关系。

    50年前,王世平在候车室内发现一个被弃男婴,他将孩子抱回家中抚养。王世平和妻子婚后一直没孩子,夫妻俩把男婴视如己出,不仅为孩子取了名还落了户口,两口子含辛茹苦将王凯抚养长大、成家立业。退休后,王世平身体很差,不仅腿脚不便而且身染重病。王凯很少探望病重的王世平,王世平几次伤心落泪。几年中,父子二人关系恶化,老人无奈再次将王凯告上法庭,认为儿子没尽赡养义务,打算做个了断。

    面对年迈养父的状告,王凯辩称自己与王世平没有形成收养关系,是亲生父子关系。自幼就与父亲王世平生活在一起,工作后也主动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双方不存在收养与被收养的关系,要求驳回父亲的请求。对王凯的说法,王世平提出做亲子鉴定进行确认,但王凯始终不配合。

    对于二人的关系,一审法院认为,王世平虽未提供办理收养登记的证据,但王世平是在《收养法》颁布前收养王凯,根据事实和相关证据,双方已经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现二人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据此,一审法院判决解除王世平和王凯的收养关系。宣判后,王凯不服提出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二审中,王世平上庭,态度坚决的表达了自己的意思,经审理二人的事实收养关系成立,王世平年迈患病后,双方产生矛盾以致关系恶化,难以共同生活。虽曾作保证,但几年来没按保证去做,养父子关系仍未改善。基于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市中院对王世平解除关系的诉求予以支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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